“在這期間,付安琪曾多次與之協商交涉,均無果。”
“x月x日,付安琪一紙訴狀將兩名被告人告上法庭,法庭當天宣判,裁定被告返還房產,但這兩人依舊拒絕。”
“後,法院啟動強制執行程式,誰料兩名被告人竟放狗咬傷執行員以及法警……”
檢察官將高東林夫妻倆做的那些事兒從頭到尾講述了一遍,繼續說道:“本桉由xx派出所偵查終結,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
“本院認為,被告人之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三百一十三條之規定,已構成妨害公務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拒執罪,且情節嚴重,現根據刑事訴訟法之規定,提起公訴。”
“訴訟請求如下:”
“一、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高東林構成妨害公務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拒執罪,對其從重處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沒收全部財產。”
“二、依法判令刑事被告人林佳構成……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沒收全部財產。”
“三、依法判令附帶民事被告人對附帶民事原告人,賠償房屋折舊費、租房費、交通費等,共計兩萬元。”
檢察官的聲音洪亮而有力,在審判庭內響徹。
聽到這話,高東林和林佳竟然不約而同的長出了一口氣,有種如釋重負的感覺。
那警察果然在嚇唬人!
什麼十五年以上……
這不是隻有“區區”十三年麼?
還沒等兩人高興多久,便聽法官道:“請自訴桉原告律師宣讀起訴狀。”
杜誠起身宣讀:“……高東林、林佳夫妻霸佔我方當事人房產長達半年之久,並且在我方當事人與之交涉時,先是企圖以‘買賣不破租賃’的規則混淆視聽,被戳穿後惱羞成怒,態度變得極為惡劣,對我方當事人多有辱罵、恐嚇之行為……”
“我懇請合議庭,依法判處被告侵佔罪成立,並對其從重判處!”
得,原來在這兒等著呢。
侵佔罪數額巨大,那就是兩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頂格判,再加上前面的十三年,這就是足足十八年!
這尼瑪的!
高東林夫妻倆頓時都慌了起來。
法官看向被告席位,沉聲道:“請被告人陳述。”
“法官大人,我……”
高東林剛張開嘴,還沒說兩個字呢,便被一道尖銳的聲音打斷了。
“憑什麼你先說!”
他瞥了眼旁邊的林佳:“那你先說。”
林佳白眼一翻:“憑什麼我先說!?”
“你……”高東林呼吸一滯,道:“那你說誰先說。”
林佳嚷嚷道:“憑什麼我說誰先說?”
高東林頓時一臉的生無可戀。
這傻嗶老孃們兒,也不看看現在是什麼場合!
平時喜歡作也就算了,這時候了還特麼一個勁兒的作。
我真就……
“你說話啊!啞巴啦?”林佳大聲質問道。
高東林嘴角抽動了兩下,額頭似乎青筋都在跳動,低吼道:“林佳,你他媽能不能別作了!”
“冬——”
法官重重的敲響法槌,沉聲道:“被告請注意法庭紀律,不要說髒話!”
高東林連忙噤聲。
而另一邊的林佳則嘴角微微上挑,露出一抹不易察覺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