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無話。
次日,上午十點,濱江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
姜白看著對面的辯護律師,目光有些怪異。
這次的辯護律師並不是熟悉的面孔,而且很年輕,看上去還不到三十歲的樣子。
這是李春蘭為趙龍趙虎申請的法律援助律師。
法援律師有兩種。
一種是在律所執業的律師,他們有時候會按照司法局、律協的要求,或者自願去做法援律師。
比如上次,張偉便是以法律援助律師的身份,替那一百多名網暴者做過辯護。
還有一種,則是司法局工作人員,主業是公務員,兼職律師。
一般而言,他們的業務水平跟執業律師相比,多少會有一些差距,不過也基本能滿足法援物件的需求。
如果是前者,不太可能重視法援大於自己正常收費的客戶,這無關職業道德,而是人之常情。
畢竟律師只是普通人,不是聖人。
如果是後者,他們的業務能力本身就極為有限。
總之不管是哪種法援,多數情況下,都是不如從律所聘請的執業律師的。
因此,法援律師一般是經濟條件比較差,難以負擔高額律師費用的人才會選擇。
但凡有錢請執業律師,都不會選擇請法援律師。
當然,想白嫖的人除外。
而李春蘭顯然就是傳說中的……白嫖怪。
她不願意支付律師費,所以申請了法援律師。
然後……
司法局就派了一位,剛剛拿到律師資格證的年輕律師過來。
只能說,趙龍兄弟啊,下輩子結婚,選一個明白事理,分得清輕重緩急的老婆吧。
這輩子就算了。
“咚!”
時間已到,法官陳忠漢走進審判庭,敲響法槌。
“今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之規定,江浙省龍城市濱江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依法公開審理被告趙龍、趙虎二人搶劫罪一案。”
陳忠漢掃了一眼。
果然……又看到了那個熟悉的身影。
有人拿學校當家,發憤圖強。
有人拿公司當家,兢兢業業。
某位靚仔卻是拿法庭當家,三天兩頭跑一趟,進了法院就跟回了家一樣……
來法院的次數都快趕上自己這個法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