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男女朋友在戀愛期間互相發紅包是常見的一種表達愛意的方式,尤其像520、1314這樣具有特殊含義的數字,更是經常被用來向另一邊表達愛意。”
“原告起訴狀中提到的這兩筆轉賬,發生日期是兩人熱戀期間,數字特殊,且先後幾乎同時傳送,諧音‘我愛你一生一世’。”
“這很明顯是原告向我方當事人表達愛意,應當視為無條件贈與……”
“而且這兩筆款項未明顯超過原告方經濟條件允許範圍,均系以示愛為目的的自願支出費用,符合人們關於婚戀行為的日常生活習慣,也不屬於不當得利。”
“至於鑽戒,那確實是有償贈與,但我方當事人答應了原告人的求婚,這就表明已經履行了贈與合同,原告無權要求返還!”
陳杰主要還是從求婚的鑽戒和兩個紅包入手爭取。
至於前兩筆借款……
他連提一嘴的興趣都沒有。
畢竟在雙方的聊天記錄中,明顯提到了“借”這個字眼。
這沒什麼好辯駁的,妥妥的民間借貸關係,不管你怎麼狡辯,法院都會支援原告方的訴訟請求。
只有後兩筆轉賬和鑽戒,還有些爭取的機會。
“就是!當初求婚的時候山盟海誓,現在分手了就翻臉不認人是吧,你個渣男!”
趙蓉蓉啐了一口。
姜晨依舊沉默。
看到這場景,陳杰不由得對羅大狀生出了羨慕之心。
為什麼自己的當事人就不能像對方當事人這樣聽話呢?
再看看坐在旁邊這個嘰嘰歪歪的人,陳杰真的是一個頭兩個大。
這時,羅大狀開口了:
“我國民法典規定,為了保護贈與人的利益,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贈與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銷權撤銷贈與: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其近親屬;受贈人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但不履行;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中約定的義務。”
“迴歸到本案中,我方當事人贈送鑽戒是為了求婚,而被告人確實也答應了我方當事人的求婚,然而卻在結婚當天,追加索要五十萬彩禮,否則就不結婚!”
“正是被告人的這一行為,導致兩人未能成功舉行婚禮,關於這一點……”
羅大狀看向審判員:“審判員閣下,我請求出示證據。”
“同意。”
很快,接親當天拍攝的錄影被當庭播放。
錄影師隨著接親隊伍拍攝錄影,本來是為了紀念這一重要而美好的時刻,以後可以回味懷念,但此刻,卻被用作證據提交法庭,說起來挺諷刺的。
趙家人的無恥嘴臉,就這樣出現在螢幕上。
他們的臉色都變得有些難看了。
臉皮厚歸厚,但也沒達到刀槍不入的境界。
羅大狀接著說道:
“我方當事人求婚的目的,不僅僅是為了那一個口頭承諾,而是為了最終步入婚姻殿堂,結為夫妻的。”
“可被告人一家的貪婪卻導致婚禮無法進行,這便是沒有履行贈與合同。”
“而且被告人還多次以戶口本丟失為由,拒絕與我方當事人登記結婚,同樣屬於不履行贈與合同的行為。”
“除此之外,被告人一家獅子大開口,臨時加價的行為,也嚴重傷害了我方當事人及其近親屬。”
“因此,我方當事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銷權撤銷贈與!”
羅大狀聲音洪亮,中氣十足。
“至於520和1314的轉賬,確實數字特殊,但我們不能忽略了另一個重點,那就是轉賬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