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有些人,則是到了黃河也不死心,見了棺材都不落淚。
都特麼上了法庭了,依舊是一副“老子沒錯”的架勢。
或許,唯有冰冷而枯寂的監獄,才能讓他們真正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吧?
這些腦殘言論,也著實把姜晨氣得不輕。
“犯不著生氣,別看他們現在嘴硬,等判決的時候,有他們哭的。”
羅大狀笑呵呵的說道。
“嗯嗯。”
姜晨點頭。
即便每個被告人陳述時間壓縮在三十秒以內,依舊耗費了差不多一個半小時才全部陳述完畢。
“冬——”
王安敲響法槌,掃了一眼開口道:“雙方當事人陳述完畢,現在進入舉證質證以及法庭辯論階段,原告律師有證據要出示嗎?”
“有!”
羅大狀點了下頭,開始舉證。
其實這個桉子的證據很簡單,只需要把相關侵權言論截圖拿出來,並且證明這個賬號是被告所有以及使用就可以。
這些證據全都是經過司法公證的,保證真實、有效。
而對於這些證據,張偉並未做出反駁。
因為沒有任何可以反駁的角度。
被告人誹謗罪名都是板上釘釘的。
他要做的,就是儘量幫助他們減輕刑罰。
所以在羅大狀舉證結束後,張偉便站起身,開始按照提前確定好的辯護思路,針對不同的當事人進行辯護。
他所依據的,是最高院印發的《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的通知。
在這份通知當中,明確了多條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節,比如未成年犯罪,有自首坦白情節,有立功表現,當庭自願認罪,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等等。
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減少一定比例的基準刑。
當然,那些當庭嘴硬的,張偉是真的沒什麼太好的辦法,提前準備的辯護思路剛拿出來,便被羅大狀駁倒了。
他們這種情形太過惡劣,想減刑簡直難如登天!
一直到下午兩點多,才終於結束了第一批次的庭審。
不過法官並未當庭宣判,而是要等到所有人審判結束後,再集中宣判!
簡單休庭十分鐘後,第二批兩百名被告被帶上審判庭,開始了第二場庭審。
……
法院羈押室內。
趙蓉蓉茫然的坐在椅子上,心情那叫一個忐忑不安。
這段時間她一直待在看守所裡,既沒有請律師,也沒有申請法律援助,所以是沒有辯護人的。
法院便將她安排在最後批次進行審判。
在上庭之前,趙蓉蓉都會臨時待在法院的羈押室裡。
這也好,至少不用面對其他被告,否則說不定她就會淪為眾人發洩怒火的物件。
畢竟他們被告上法庭,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為被趙蓉蓉寫的小作文帶了節奏。
“不行,我不能就這麼上法庭,不然肯定會被判重刑!”
“律師……我得找律師!”
趙蓉蓉喘著粗氣,跑到門口瘋狂的拍打著門,衝著外面大聲喊道:“政府!報告政府,我要打電話,我要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