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誹謗,侮辱?”
林美嘉頓時瞪大了眼睛,“警察叔叔,你這個搞錯了吧?我可從來沒幹過這事兒啊。”
“會不會是另一個跟我同名同姓的人做的?”
老林澹澹的說道:“小紅豬賬號‘美美的嘉嘉’是你的吧?”
“是我的,這有什麼問題嗎?”林美嘉顯然還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老林說道:“我提醒你一下,本月X日,你是不是針對一起男女朋友分手後產生的金錢衝突發表過評論?你還罵男方下頭、噁心等,是你說的吧?”
林美嘉理直氣壯的說道:“是我說的啊,那又咋了嘛,網上罵人兩句還犯法了?”
這就離譜!
林美嘉可沒少看到過網路噴子。
如果這也犯法,那不知道多少人都得進去,監獄有那麼多床位麼?
“哎,你說對了,這真的犯法。”
老林面無表情的說道:“在網路上發表誹謗、侮辱性言論,同一資訊實際被點選、瀏覽次數達到5000以上,或者轉發次數達到500此以上,就已經構成了誹謗罪。”
“現在被害人已經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所以我們才要請你回去接受調查。”
林美嘉頓時一愣。
這下她明白了。
合著是那個被她罵的下頭男去起訴自己了?
“不是,這人有病吧?我就在網上罵了他兩句,他居然去法院告我了?”
“我真是服了!”
“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小心眼兒的男的?”
林美嘉眉頭緊蹙,大聲嚷嚷著。
“那網上罵他的人多了去了,他怎麼就針對我一個人呢?”
“有本事讓他把那些人都告了啊!”
“他真的都告了。”老林澹澹的說道。
別看他表面澹定,實則內心已經開始爽了。
大概是從姜白第一次來派出所報警那時候開始,老林越來越喜歡看到這樣的場景:
就是那種自己犯了法,非但不道歉認錯,反而還叫囂著“你報警啊”、“你去告啊”、“你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啊”之類的人,得知對方真的報警、起訴後,表情瞬間從囂張變成懵逼,再變成緊張恐懼。
哪怕已經看過無數次,但每次看到,還是會感覺很爽。
一如現在的林美嘉。
當聽到老林的話之後,她整個人都愣住了。
然後。
她一臉懵逼的眨了眨眼,說道:“警察叔叔,就這種小事兒……這不純純是浪費司法資源嗎?你們就不應該管才對。”
老林臉色一沉,語氣嚴厲的說道:“林美嘉,你覺得這是小事?”
“對於你來說或許是小事,可對於對方呢?難道也是小事!?”
“他本來什麼都沒做錯,卻平白無故遭到無數網友的侮辱謾罵,不光社交平臺,就連電話簡訊都遭到轟炸。”
“甚至因為這事兒,工作都丟了!”
“就連他的父母都成為網暴的物件,生活受到嚴重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