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愧是羅大狀,這一仗贏得漂亮!
潘兆明繼續宣讀判決書。
“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刑事訴訟法第一十五條,本院作出如下判決:”
“駁回公訴人所有訴訟請求!”
“根據已查明的事實和證據,結合相關法律條文和司法解釋,確認被告人被指控的投放危險物質罪不成立,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被告人之行為系民法中的正當防衛,由此造成的損害,無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冬!”
法槌響起。
判決出爐。
整個審判庭頓時陷入一片死寂。
緊接著。
趙福順喜極而泣,老淚縱橫。
羅大狀則嘴角微微上揚,露出一抹微笑。
贏了。
無罪,免責!
這幾個字眼,不管是對於辯護人、公訴人還是審判員,都只是一份責任和擔當,但對於當事人來說,卻是足以影響一輩子的。
如果今天判處趙福順罪名成立,哪怕是緩刑,不用服實刑,對於他來說也是莫大的打擊。
而且這也可能會導致一種非常畸形的、惡劣的情況出現:
各村各寨那些痞子們,村霸們,有事兒沒事兒就趕著自家的牛羊去糟蹋別人家耕地。
你敢打農藥,我就敢訛死你。
幹兩單直接城裡買房買車去了。
好在最終法院還是判處了趙福順無罪,別看這個桉子只是一個小縣城的初級人民法院判的,但它可能會對今後的司法實踐造成極為深遠的影響。
“羅律師,這次真是多虧了你了,我準備了十斤笨雞蛋在越軍家放著呢,羅律師離去的時候可一定要拿上。”
“都是自家養的雞下的蛋,絕對營養健康,這可是你們城裡人很難吃到的。”
趙福順感激的向著羅大狀道謝。
他表達謝意的方式也非常樸素。
對此,羅大狀沒有推辭,笑著便接受了。
如果不收下,趙福順心裡也過意不去。
庭審是結束了,但這個事情可遠不止於此。
馬二剛等人拘留結束後總歸是要回到村子裡的,到時候趙福順一個孤寡老人的處境,可想而知。
送佛送到西,幫人幫到底。
其實羅大狀做到這一步已經足夠了,但他還是找曾經的一個學生打了聲招呼。
值得一提的是,這個學生現在就在晉陽司法口工作,而且職位還不低。
他有的是辦法能讓馬二剛出來後,不敢再去針對趙福順。
至少保證趙福順在溪馬村不會受到欺負。
羅大狀對於走後門、託關係這種事情原本是深惡痛絕的,但有時候為了維護公平正義,在合法合規的範圍內,找人幫幫忙,也無傷大雅。
他可不是那種迂腐的頑固不化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