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環節,理論上控辯雙方可以自由發言。
因此,對於張仁杰的發言,法官並未阻止。
只是靜靜的看他表演。
“我沒有非法行醫!我是有證的!是國家頒發給我的醫師資格證!”
“上面是我的名字,是我的身份資訊,還有鋼印!”
“我持證上崗,憑什麼說我是非法行醫!
!”
張仁杰激動萬分,大聲辯駁。
在他旁邊,陳夢喆已經放棄治療了。
坐在椅子上,滿臉的生無可戀,一句話也不想說。
至於張偉和杜彥森,在旁邊全程看戲,甚至還想給張仁杰鼓個掌,祝個興。
這老小子或許是被“二十年有期徒刑”嚇壞了,徹底失了智,都不顧基本邏輯了。
而且他本身也不瞭解法律條文,根本不知道非法行醫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只是扯著嗓子一個勁兒的叫屈喊冤。
這種行為其實是非常不可取的。
除了打亂辯護人的節奏,給合議庭留下惡劣印象之外,沒有半點幫助!
反而會讓自己在泥潭裡越陷越深。
張仁杰話音剛落,沉天賜便起身,擲地有聲的說道:“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行為。”
“而在最高院《關於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桉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了四種應當認定為‘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的情形。”
“其中第一種就是,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醫師資格從事醫療活動!”
“一號被告人張仁杰的醫師資格證是透過他人替考得來的,自然應當認定為非法行醫!”
別看沉天賜戴著一副金絲眼鏡,相貌也很儒雅,但上了法庭,他就是強悍的戰士!
聲音雄渾有力,擲地有聲。
直接把張仁杰給懟得啞口無言,不知道該如何開口了。
“這……可是……我……”
沉天賜冷哼一聲,接著說道:“根據解釋第四條,非法行醫行為系造成就診人死亡的直接、主要原因的,應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造成就診人死亡’,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X年X月X日,張仁杰為李小云接生,在手術過程中,李小云大出血,張仁杰未採取正確措施,錯過了最佳搶救時間,導致她死在手術檯上。”
“在這次醫療事故當中,張仁杰是直接責任人,他的不作為和錯誤作為,是造成就診人死亡的主要原因!”
“關於這一點,法官閣下,公訴人申請證人出庭。”
得到法官同意後,證人很快便被帶上法庭。
是個三十多歲的女性。
“證人,請問你的姓名,工作單位。”沉天賜開始提問。
證人說道:“我叫周萍,是愛康醫院產科助產士。”
沉天賜繼續提問:“X年X月X日,發生過什麼讓你印象特別深刻的事情嗎?”
周萍咬了咬牙,緩緩說道:“那天,我們科發生了一場很嚴重的醫療事故,一名產婦因為產後大出血……去世了。”
沉天賜問道:“你為什麼知道得這麼清楚?”
周萍:“因為我就是那場手術的助產士。”
“你能詳細描述一下當時的情況嗎?”
“我記得,李小云,哦,就是那個產婦,她被推入手術室的時間,應該是晚上八點半左右。本來一切順利,但就在孩子生出來之後,李小云突然大出血。這種情況下,最要緊的就是迅速控制出血,防止產婦休克和感染,而且要根據不同出血原因採取不同的辦法。當時李小云出血非常嚴重,我們用了縮宮素,填塞了紗布條都沒有控制住,這個時候就得做手術才能控制出血,可……可當時的主刀醫生好像完全沒有經驗,根本沒有及時採取措施,導致……”
“你放屁!當時我明明已經在很努力的控制出血搶救產婦了!你憑什麼這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