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庭審過程,幾乎變成了沉天賜一個人的主場。
他不斷列舉證據。
一方面證明韓莉所犯敲詐勒索罪成立。
另一方面則證明曹丹彤教唆犯罪事實存在。
一套組合拳下來,即便是完全不懂法的曹丹彤母女二人,也明顯意識到局面對自己很不利。
但偏偏她們又無力迴天。
在開庭前,韓莉天真的以為,法庭辯論就好像電視上看到的那樣,只要據理力爭,把事情解釋清楚就好了。
但實際卻並非如此。
在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環節,作為被告方,最關鍵的就是要駁倒公訴人的證據,使其不被合議庭採納,或者圍繞法律條文和司法解釋,來證明自己的行為不成立犯罪。
有經驗的律師,往往能從證據裡找到一些隱藏極深的漏洞,以此大做文章,降低證據的可信度。
就比如姜白提供的那份錄音。
雖然當時並未經過對方的同意,但由於錄音地點是公共場所,所以“來源合法”,並且沒有經過剪輯,完全可以作為法庭證據。
但這並不意味著這份證據就百分之百能站住腳。
辯護人完全可以說,被告人的那番話是在情急之下脫口而出,其實並沒有敲詐勒索之主觀惡意,或者也可以辯解稱,被告人是在受到被害人某種引導下才說出口。
總之肯定是可以拿來做文章的。
只可惜韓莉的律師是個剛入行的菜鳥,很顯然沒有這麼深厚的功力。
不過周超群正常發揮的話,至少中規中矩的爭取減刑還是沒有太大問題的。
但偏偏韓莉完全不信任他,非要自己蠻幹。
結果就導致了現在這樣的局面。
“周律師,別看戲了,你說話啊!趕緊反駁他啊!”
韓莉終於想起自己還有個律師了。
扭頭衝著周超群咬牙道。
周超群卻始終低著頭,眼觀鼻,鼻觀心。
就好像沒有聽到一樣。
他只是個新手律師啊,你不能要求他“挽狂瀾於既倒,扶大廈之將傾”。
真要有這種本事,周超群早就自己開律所,或者在大型律所裡當高階合夥人了……
另一邊的常勝同樣神遊天外,完全沒有要開口的意思。
或者說,根本找不到辯駁的角度。
“被告方,對於公訴人提交的證據,你們可有異議?”陳忠漢沉聲開口詢問。
韓莉嚥了咽口水,再次看向身旁的周超群。
拼命使眼色。
但後者卻完全遮蔽了訊號。
韓莉咬了咬牙,內心暗罵,卻也只能無奈的搖頭:“沒有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