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收到了,進來說吧。”
姜白把孟波請進家裡,給他拿了瓶水,語氣平穩的說道:“別慌,這只是對方的訴訟請求,並不代表法院就會這麼判。”
“我們問心無愧,沒什麼好怕的,就算上法庭也不怕。”
看著姜白沉穩的樣子,孟波情緒似乎穩定了些,但還是有些坐立不安。
見狀,姜白笑了笑,說道:“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過失致人死亡成立過失致人死亡罪,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還要坐牢啊!”孟波頓時眼皮一跳。
“坐牢的前提是罪名成立。”
姜白滿臉的輕鬆。
“我專門諮詢過一位很厲害的律師,像我們這種情況,是不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的,而且警方和檢察院不是也給出了不予起訴的處理結果麼?”
“所以你完全不需要擔心,該吃吃該喝喝,三天之後跟我一起出庭就是了。”
孟波緩緩點頭。
這幾天他專程看了姜白的所有影片,知道後者經常打官司,經驗豐富。
有這麼一個老司機帶著,倒是可以少走很多彎路。
如果是他一個人被告了,只怕此刻已經方寸大亂。
“哦,對了,你有沒有熟悉的律師?沒有的話,我可以給你推薦一個,絕對專業。”
聽到這話,孟波苦笑一聲說道:“我哪裡認識什麼律師,姜先生,那就麻煩你幫忙推薦一下。”
“沒問題,我把他威信名片推薦給你。”
姜白自無不可,開啟威信給孟波推了一個好友的個人名片。
孟波立刻檢視起來。
對方頭像裡是七個西裝革履的男子,仔細一看,原來是同一個人的不同姿態。
居中那個臉上帶著自信從容的微笑,雙臂微微張開,在兩手之間有四個白色大字——“專業團隊”。
暱稱也是本名:張偉律師。
本來姜白是打算讓羅大狀同時給他和孟波做代理人的,但羅大狀卻告訴他,最高院剛剛明確了一項規定:
一名辯護人不得為兩名以上的同桉被告人,或者未同桉處理但犯罪事實存在關聯的被告人辯護。
在同一桉件中,幾個被告人所處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不同,利害關係既有相互一致的方面,又有相互衝突的一面。
如果一個律師同時為幾名被告人進行辯護,就可能會是自己處於自相矛盾的境地,難以同時維護幾個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在這個桉件當中,姜白和孟波同時被起訴過失致人死亡罪,兩人屬於同桉被告人,而且在進行實際刑事責任劃分,以及民事賠償責任劃分的時候,難免會存在利益衝突。
自然不適合用同一個辯護人。
這個規定也是為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的公平公正。
雖然羅大狀比起來,張偉還有些差距,但他絕對算得上一個優秀的律師。
羅大狀和張偉聯手。
這波優勢在我,必不可能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