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一點,姜白特意請教過羅大狀。
坐牢是承擔刑事責任,而經濟賠償屬於民事責任,當事人承擔了刑事責任後,有民事賠償的,還是需要承擔民事賠償。
比如張三開車撞了人,叫嚷著寧願坐牢也不願意賠錢,不好意思,這種情況下,你既要坐牢,也得賠錢!
如果說真的無力承擔民事賠償,可以跟受害人協商分期償還。
如果協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訴,申請強制執行。
關於這些,都是有法律依據可以作為支援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條,關於賠償費用支付方式有過規定:損害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一致的,賠償費用應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提供相應的擔保。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對執行方式也有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想人民法院神情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反正這錢肯定是能要回來的。
看到姜白的解釋後,群裡同學們都恍然大悟。
而姜白則開車回家,準備錄製影片。
這次的桉件太“親民”了,太典型了。
借錢不還的情況,相信很多人都遇到過。
有借有還也就算了,但俗話說鳥大了,什麼林子都有,任何時代,任何地方,從來都不缺少借錢不還的垃圾人。
這期影片發出去,應該能引起極大的共鳴。
姜白在書房裡簡單佈置了一下,面對鏡頭緩緩開口了:
“哈嘍各位親愛的觀眾老爺們大家好,我是你們的老朋友姜白。”
“相信大家看到標題後,不難猜到這期影片的主題。”
“很多人應該都遭遇過借錢不還的情況吧?親朋好友張口借錢,你礙於關係不好拒絕,可這錢借出去容易,想要回來可就不一定那麼容易了。”
“我最近就遇到了這樣的事情……”
接著,姜白把胡凱跟自己借錢的情況大致說明了一下。
“本來我以為這就是普通的民間借貸行為,可是當胡某把我的聯絡方式拉黑之後,我感覺到不對勁了。”
“我請教了某位律師大牛,他跟我說,這不是借錢,可能已經涉嫌詐騙!”
“於是我立刻報警……”
重點來了。
虛構事實,多人,逾期不還,惡意抹黑,騙財騙色,借網貸……
這些關鍵片語成了一個讓人看了就火大的故事。
而正是因為胡凱這一系列的騷操作,才使得原本一件普普通通的民事訴訟,上升到了刑事層面。
如果他只是跟一兩個人借錢,哪怕是以虛構事實為理由,哪怕是逾期不還,也不可能會被認定為詐騙。
可人數一旦多了,這性質就變了。
刑法中對詐騙罪的定義,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而詐騙罪具有四個構成要件:
(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二)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三)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四)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毫無疑問,胡凱的行為滿足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成立詐騙罪!
且達到數額特別巨大這個檔次,量刑以有期徒刑十年為起點。
“這次的桉件中間還發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在收到警方寄送的刑事拘留通知書後,胡某的父母來到了龍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