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罪名的行為人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單位。
如果是個人觸犯本罪,需要在一百萬以上,才會被認定為“數額巨大”。
而胡凱涉及非法吸收的存款數額,只有五十萬出頭,如果按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來量刑的話,那麼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個量刑可比詐騙罪輕得多。
如果沒有辦法定性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也沒關係。
杜律師還準備了Plan B。
那就是集資詐騙罪,一個從命名上看,跟詐騙罪很相似的罪名。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集資詐騙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的行為。
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這個罪名的量刑比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重,但依舊比詐騙罪輕。
總之從這個方向進行辯護,胡凱的刑罰肯定是能大大減輕的。
可……
杜律師只是個普通人,並非聖人。
他實在是沒辦法做到“以德報怨”。
因為胡凱父母的背刺,杜律師在這次桉子之後,將會被處以吊銷一個月律師執業證的處罰,還要繳納一筆罰款。
罰款還好,但吊銷一個月執業證,意味著這一個月時間裡,他沒有任何收入。
打一場官司一毛錢掙不到不說,還損失慘重。
杜律師實在沒心情好好辯護,直接躺平了。
至於胡凱,讓他自生自滅吧……
聽到杜彥森的話之後,法官頗為詫異的看了他一眼,隨即說道:“現在請被害人進行最後陳述。”
姜白起身,無視了胡凱那噴火的眼神,緩緩開口:“本人代表被被告人騙取錢財的十幾個同學,懇請合議庭對被告從重判處,並追回我們的損失,謝謝。”
很簡單的陳述。
法官緩緩點頭,又看向被告席位:“請被告人進行最後陳述。”
胡凱心態已經徹底崩了,連忙大聲叫喊道:“我沒罪!我不認!我是清白的!”
“我只是借錢,根本沒有詐騙,你們都想害我,都不是東西!”
“不就是幾十萬臭錢麼,我還給你們就行了,你他媽的憑什麼說完詐騙!”
“……”
胡凱聲音又高又尖銳。
簡直把審判庭當成了吵架的主場。
“冬!”
陳忠漢敲響法槌,制止了他的無效陳述,沉聲道:“暫時休庭半小時,重新開庭後宣佈判決結果。”
說完,便帶著合議庭成員離開了審判庭。
至於胡凱,則被法警帶到了羈押室。
在煎熬中,度過了半小時。
很快。
重新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