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姜白還以為,胡凱只是想拖延拖延還錢的時間,但看到這鮮紅的感嘆號,姜白徹底醒悟過來。
這狗東西壓根兒就沒想著還錢!
不是拖延時間這麼簡單,而是不準備還了。
二十萬!
對於以前的姜白來說,那可是工作三年的工資。
對於現在的他而言,真的不算什麼。
但,這並不能成為某些人欠錢不還的理由。
哪怕姜白資產一百億,哪怕胡凱只欠了他一塊錢,只要不是姜白自願贈予,那對方就得還。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說破了天,也是這個理兒!
既然對方不準備還錢,那沒說的,起訴唄。
想到這裡,姜白直接穿好衣服出門,直奔精英律師事務所。
……
“你的意思是,想透過訴訟的形式來讓你這個朋友還錢?”
聽完了姜白的講述之後,羅大狀推了推眼鏡架,輕聲詢問道。
“那不是朋友,是被告。”
姜白點點頭,說道:“看他這架勢,擺明了是不準備還錢,我跟他扯皮估計也是浪費時間,所以我準備一步到位,直接起訴,讓法院來判決。”
“嗯,你這個思路是對的,藉助法律武器來討回欠款是最有效的,不過不一定非要起訴。”羅大狀說道。
姜白立刻問道:“還有別的辦法?”
“還有一種時間短,見效快的方法,那就是申請支付令。”
羅大狀解釋道:“支付令,是指在督促程式中,由人民法院釋出的,限令債務人履行支付義務,或者提出書面異議的法律文書。”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有規定,如果債權人跟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且支付令能夠送給債務人的,債權人可以向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聞言,姜白沉吟片刻,說道:“所以說,這個支付令其實就是督促欠債的人向債主還錢的東西?”
“沒錯。”
“可這玩意兒真的有用嗎?對方擺明了就是要賴到底了,如果他不認怎麼辦?”姜白表達了他的憂慮。
羅大狀笑眯眯的說道:“支付令具有同生效判決相同的法律效力,即具有拘束力、確定力和執行力。”
“簡單來說,只要人民法院給對方送達了支付令,對方就得在一定期限內給你還錢。”
“如果逾期沒有還清債務,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原來如此。”姜白恍然大悟。
他還是第一次聽說“支付令”這種東西,在此之外只知道“支付寶”。
“當然了,像你這種情況,完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只要在訴訟時效內,人民法院就會受理。”
羅大狀說道:“而且你這個事情證據很充分,轉賬記錄聊天記錄什麼的都很齊全,基本上沒有敗訴的道理。”
“不過民事桉件的律師費一般比較貴。”
代理民事訴訟、仲裁桉件時,如果涉及財產關係,且爭議財產標的額超過1萬元的,按照一定比例採用差額累進位制計算。
 110萬元以下部分(含10萬元為5%,收費額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