膳王爺飯店,某包間內。
羅大狀,張偉和姜白三人推杯換盞,氣氛熱烈。
判決出爐之後,羅大狀心情很好,大手一揮,說要請客吃飯,姜白和張偉自然是欣然同意。
很快,酒過三巡,菜過五味。
三個男人幹了兩瓶飛天茅臺,都喝得有點暈乎乎的了。
要不說喝酒可以拉近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呢。
這兩瓶酒下肚,三人的關係無形間拉近了許多,就連張偉也不像剛開始那麼生分,摟著姜白的肩膀一口一個“姜老弟”,就差拍著羅大狀的大腿喊“老羅”了。
羅大狀打了個酒嗝,慢悠悠的開口:“待會兒吃飽喝足了,我請你們去洗腳按摩……”
還有這種好事?
姜白頓時雙眼放光。
對於這種只在電視上看到過的事情,他還真挺期待挺好奇的。
“正規的那種。”
羅大狀一個大喘氣後,又補充了一句。
哦……
那沒事了。
姜白撇了撇嘴,有些失望。
不過緊接著,他突然想到了什麼,笑著說道:“羅大狀,張律師,前段時間我在網上看到個很有趣的法律問題,就是說,張三瞟猖用冥幣付錢,構不構成犯罪?”
羅大狀微微一笑,看了眼張偉,“說說你的看法。”
張偉摩挲著下巴想了想,緩緩道:“瞟猖,是指以金錢、財物為媒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X關係的行為,是一種建立於金錢交易上的X關係。”
“並不是說賴賬不付錢,或者用冥幣付錢就不構成瞟猖,只要雙方有過約定或者涉及錢財的許諾,都是算的。”
“因此,張三的行為屬於瞟猖,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的規定,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
“除此之外,他使用冥幣付錢……這個應該涉嫌詐騙罪和使用假幣罪。”
“羅老師,你覺得呢?”
張偉看向羅大狀。
“你說對了一半。”
“關於瞟猖的認定你沒說錯,但是!”
羅大狀笑呵呵的說道:“張三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你剛才提到了詐騙罪,可你要知道,X交易的價值規範是不被認可的,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張三跟小姐提前約定好了價格,結果完事後他卻用冥幣付錢,只能說他是個人渣,但並不構成詐騙罪。”
“那麼,張三構不構成使用假幣罪?”
“我們首先要明確,這個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貨幣管理制度,必須要對國家貨幣流通秩序,以及貨幣的公共信用造成破壞。”
“但張三用的是什麼?是冥幣,這玩意兒會破壞貨幣流通秩序和貨幣公共信用嗎?”
“當然不會!”
“所以也不構成使用假幣罪。”
羅大狀似乎來了興致,抿了口酒,接著說道:
“那麼,張三構不構成強殲罪呢?”
“當然也不構成,因為雙方發生關係是你情我願的,並沒有存在強迫行為啊。”
“如果女方在行為過程中欲拒還迎,說過類似於‘不要’、‘不可以’、‘壓脈帶’之類的話,而張三依舊實施了他的行為,這種情況下,要是強行追究的話,倒是可以給張三定一個強殲罪。”
“但前提是,需要有錄音、錄影等作為證據,或者張三親口承認,否則依舊無法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