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淺愣了愣:“為什麼?”
“你沒接觸過娛樂圈,不知道這裡面有多複雜,這首歌要是現在曝光了,最後能不能落到她手裡還真不好說。”虹姐指了指徐輕輕。
這首歌雖然是她們發現並談下來的,但合同是以公司的名義籤的。
也就是說,這一年的演唱權實際歸屬於她們公司。
如果公司的其他歌手聽到風聲想打這首歌的主意也並不是沒有機會。
比如說某位人氣更高地位更高的歌手。
又比如說某位跟高層關係不一般的誰誰誰。
如果她們真要打這個主意的話,徐輕輕能不能保住這首歌還真是兩說的事。
畢竟這種搶奪資源的事情以前也不是沒有發生過。
所以保密很重要。
雖說大家都同屬一家公司,但有些事情涉及到自身利益的時候,他們可是說翻臉就翻臉的。
下起手來比誰都狠。
明星之間是這樣,經紀人之間也是這樣。
同屬一家公司,大家也都是有競爭的。
她們現在要做的就是低調的在公司內部走完流程把這首歌的演唱權拿到徐輕輕手裡。
“……”聽著虹姐的解釋,陳淺也有種開啟了新世界大門的感覺。
這聽著……好像很刺激啊!
他以前只是聽說這個圈子裡的人沒朋友,沒想到現實比傳說還誇張這麼多!
資源說搶就搶?
以後再見面不尷尬嗎?
那以後他要是拿到了什麼好資源是不是也有人來搶?這種能瘋狂打臉的事是不是也會發生在他身上?
哎呦,想想還真是有點小興奮呢!
“那我們直接在合同裡寫明把這首歌給徐小姐不就好了嗎?”他好像找到了漏洞。
“那不行的。”虹姐搖頭。
也不知是因為陳淺馬上要成為同行還是因為他那個神秘富二代的身份光環起了作用,虹姐也很大方的多說了兩句。
“徐輕輕的所有經紀約都在公司,所有合同必須以公司的名義籤,所有工作也都要聽從公司的安排,她現在是沒有資格單獨籤合同的。除非你是知名詞曲人指定要她唱那另說。”
“噢——”
陳淺也是恍然大悟,忽然發現當明星好像也沒有想象中那麼光鮮亮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