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靜靜觀看了三分鐘。
直到一名雙腿殘疾、搖搖晃晃的老乞丐來到他面前,陳宇才思緒迴歸。嗓音沙啞著開口:“有事嗎。”
“吼——哈……哈哈……”老乞丐張大嘴吧,艱難的從喉嚨內發出幾聲音節,搖晃乾枯老手抓緊的破碗。
陳宇會意。
用自己的食指與中指,夾出一元鋼鏰,丟進破碗內。
“叮噹~”
聲音悅耳動聽。
“哈!吼哈哈……”老乞丐激動的留下兩行熱淚,顫顫巍巍跪坐在地,給陳宇磕了個頭,然後便抓起碗裡的鋼板,塞進口中。
“咔嗤!”
“咔嗤!”
用力咀嚼。
一縷鮮血,夾雜稀疏的碎牙,從乞丐的嘴角流淌而出。
陳宇:“……”
默然半晌。
他又重新掏出一張紙鈔,放入乞丐碗中:“這個不廢牙。”
“吼吼……咕嚕……”老乞丐再次感激的磕頭。
口中的血,和額頭冒出的血,染紅了一小片身下的骨粉。令整片城門廣場,都彷彿“活”了過來……
離開老乞丐。
陳宇雙手插兜,面蒙圍巾,遊蕩在主城的街街巷巷之中。
城裡人多,卻並不密集。
互動交流也少。
要麼一個人曬太陽。
要麼自顧自洗衣裳。
要麼手持牡丹,裝點自家門前飄蕩的乾屍。
要麼手持尖刀,緩慢插進掌心內,等待手背冒出的利刃。
陳宇覺得他和這座主城,有些格格不入。
因為他認為,乾屍和玫瑰其實才是最配的。
牡丹不行……
耗時一小時。
逛了小半個主城。
陳宇大致明白了主城的內部規劃,也熟悉了環境。
決定開始幹正事了。
作為一個在“酒吧”工作多年的酒保,他深知“酒吧”是個好地方。能在最低的成本下,瞭解到最多的資訊情報。
於是,他當即進入了一間“生意興隆”的酒吧,坐在角落。一邊聽著小提琴手彈奏的賽馬曲,一邊暗中觀察。
此時,正處中午。
酒吧內並不熱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