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是有的。”年輕人斯哈斯哈地喘著氣,肩部的疼痛讓他臉上的表情始終難以控制,“三個月後,江淮毓秀閣會在崇州更新千金榜,只要你能闖過江淮毓秀閣的九重關,面見閣主,他們自然會尊你為上,將你從千金榜的上抹去。”
“這會兒怎麼願意說這麼多。”薛玄凌問。
年輕人自嘲地笑了笑,抬頭看著薛玄凌,一本正經地說道:“我叫聽風,出身西南保寨,為了出名才來到長安。殺你是為了名,不是為了錢,倘若你本事很大,我跟著你,比殺了你要更能出名。”
薛玄凌睨著他那破了個洞的靴子,又掃了一眼他身上明顯不合身的夜行人,嘲弄地反問:“不為了錢?那你這看上去怎麼如此拮据?再說了,你剛才想要殺我,如今沒殺,可不是因為你心軟,而是因為你本事不夠。”
幾句話噎得聽風挪開了目光,並把破洞的靴子往椅子腿後藏了藏。
“還有,你怎麼知道我本事很大?”薛玄凌將掌心的瓷瓶拋起又握住,握住又拋棄,“你剛才是想要殺了我的,我怎麼可能留你在身邊?誰知道你什麼時候會突然再次向我舉刀?”
啪。
玉瓷瓶重回掌心。
聽風垂下頭,沉默了許久之後,才猶猶豫豫地說:“你留我,我當然不會再殺你,而且你的身手比我好,我沒有可能殺得了你。”
“換個理由,這個不太充分。”
啪。
抓握玉瓷瓶的聲音像是一把錘子,一下又一下地敲在聽風的肩上,讓他兩處淌血的上口更痛了。
“你……你很果決、聰明,你要是留我在身邊,起碼從現在開始,到三個月之後,不會再有人來刺殺你,你也能喘口氣。”聽風咬咬牙,還是說了。
薛玄凌挑眉看他,問:“此話從何說起?”
“想要提人頭拿錢的,就需要花一兩銀子去從江淮毓秀閣領一塊令牌,持令牌殺了人,才有錢拿。”聽風嚥了口唾沫,聲音嘶啞,“持有令牌的人十五天內沒有在江淮毓秀閣的分舵露面,視為失敗,自然有下一個買了令牌的人出來接續任務。”
也就是說,如果薛玄凌現在殺了聽風,那麼十五天後,就會有另一個人過來刺殺她。
殺得了這個,難保能殺下一個。
“千雪苑那次,我放了他們,他們回去分舵覆命,所以才有你上回夜探書閣,是吧?”薛玄凌將堵著玉瓷瓶的紅綢布給扯開。
聽風的眼瞳微微瑟縮了一下,點頭,問:“你怎麼知道那次是我?”
四周沒有他意想中的甜膩香味飄開,相反,自玉瓷瓶裡傳出來的,是淡淡的藥味,聞著像是當歸。
不是蜂蜜,是金瘡藥。
闖蕩江湖已久的聽風自然是立刻就明白薛玄凌剛才那話是騙人的。
可他也只是眨了眨眼。
“蒙面不矇眼睛,我看人一直很準,露雙眼睛就已經足夠我認出你了。”薛玄凌抬手將金瘡藥灑在聽風的肩膀上,“而且,那日你擲出來的暗器,與你今日所持的短刃有一模一樣的蓮花烙,不難判斷。”
為了出名,自然就會把自己的武器物什都打上烙印,好讓自己的記號揚名。
“嘿嘿——”聽風傻笑了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