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一鳴看了眼時間,才對陸知宋說:“到點了,咱們去一號庭。不過你待會兒看到那幾個嫌犯你別緊張也別害怕。”
因為很多受害人是會對施暴者產生恐懼的,樊一鳴見過很多,所以提醒陸知宋的。
他拍了拍陸知宋的肩膀,算是鼓勵。
……
可能是因為陸知宋那天晚上喝酒了,其實根本就不記得那幾個男人長什麼樣子,所以他們戴著手銬被法警帶上來的時候,陸知宋倒沒有怎麼害怕。
就像胡律師他們先前預設的一樣,對方會以喝醉酒來做開脫,說什麼酒精上頭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不過刑法規定,並不會免除當事人的刑事處罰責任。
於是,對方開始用陸知宋和姜娰先釋放“友好訊號”,他們接收到她們兩的錯誤資訊之後,以為可以一起吃飯喝酒,才上前搭訕。
對方律師侃侃而談:“深夜,一個被前男友劈腿的女子和朋友在外喝酒,這個時候其實是想要透過認識新的異性來排解內心的悲傷與寂寞。陸女士那晚喝了不少酒,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對我當事人暗送秋波,使得我的當事人誤會,他們是在受到‘邀請’的情況下,才去陸女士那桌與她喝酒。但當時並不在陸女士身邊的姜女士並不知道情況,跟我的當事人發生爭吵,引起了後面的誤會。監控影片裡也很清楚,是陸女士先拿起酒瓶傷了我的當事人。”
果然,和靳嶼當時跟陸知宋說的一樣。
那件事出在陸知宋前任任珵與謝茵然影片曝光之後,很難不讓人覺得她是因為悲傷寂寞,才去買醉。
法官聽完對方律師的辯護,嚴肅的臉上微微翻了一個白眼,轉頭看向陸知宋:“原告有什麼要陳訴的?”
話語權到了陸知宋這邊,她剛才一直都挺冷靜的,腦子裡面不斷地回想著靳嶼先前跟她提的她的毛病。
別人一點就著,生氣起來就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要開始懟。
一旦情緒暴露,很容易被對方抓住錯誤。
對方越是抓住那些和案件無關的事情深究,就越說明他們沒有把握和底氣。
陸知宋從椅子上站起來,面色淡然地看了眼被告那邊,然後才轉向了法官。
陸知宋冷靜開口,說:“事發當晚九點,我和朋友在店內吃燒烤,喝了幾瓶酒。在本案二原告去打電話的時候,我已經因為醉酒趴在桌子上,並沒有能力跟被告打招呼。是被告幾人走過來把我從桌子上叫醒,強行要與我喝酒。我想我有權利拒絕陌生人的酒,沒有哪條法律規定陌生人找我喝酒我就一定要喝。
“在我強烈的反對之下,他們態度強硬地要灌我酒,二原告看到我受困,趕來幫忙。隨即,被告對我們進行言語上的侮辱,而這些,都是有錄音的。因為當時二原告正在和我通訊錄裡的一位朋友通話,對方也是法律從業人員,第一時間進行了錄音。在提交的證據目錄第五頁中。
“最後,請被告律師不要再提與本案無關的事情。我不知道被告律師屢次提及我的感情,是想要證明什麼?還是說在被告律師的認知中,單身女性就不能在深夜外出吃飯喝酒?”
陸知宋記得靳嶼說,如果對方要在她的感情上攻擊她,她就從單身女性深夜外出這個社會現象入手。
他們不當那個壞人,但如果對方得寸進尺,他們也是能回擊的。
隨後,書記員播放了當天晚上靳嶼錄下的音訊。
雖然有很多嘈雜的聲音,但是那幾個男人的辱罵聲還是聽得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