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子上,只有一件單薄的衣裳。
他閉上眼睛,平復心緒。
想著,“還算他們有良心,知道給我留一件衣裳。”
想著間,張望月抬起了頭。
太陽高升,正是中午。他從水溝裡,探出頭。
便見,行人走來走去。現在,他穿成這個樣子。
一定會被當成是個要飯的。
或是難民。
但張望月不能一直在水溝裡待著。他從水溝裡,走了出來。
順著牆角走。
儘量往人少的地方走。
不平刀與身子上的銀子,都沒有了。他想吃點什麼,已是一件難事。
張望月只能再回去,去往衙門。
守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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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會攔下張望月。而張望月,當然不會走正門。
於是,他從牆邊,翻了過去。
進到縣令的房間裡頭。
大胖子,還在睡覺。
張望月的衣服,還在地上。但不平刀不在。
張望月穿好衣服,坐在了桌子邊。
思考起,昨晚的情境。
他只記得,自己在喝酒,其實的怎麼也想不起來。
既是想不起來。
張望月乾脆不想了。這就叫醒了縣令,問其洗澡的地方。
張望月就先洗了個澡,然後,換了一身乾淨的衣裳。
縣令說道:“不錯,不錯。這衣服,是我三十年前,打天下時候穿著。”
張望月道:“不能,拿一件新的嗎?此次尋寶,我可是在幫你辦事。”
縣令笑道:“這件衣服,特別。”
“哪裡特別?”
“它能帶來好運。這是你覺得,這一身勁裝不舒適你。那你自己選一件吧。”
他說著,站了起來。再把櫃門一開。只看裡面,倒是各種各樣的衣服。
他道:“這些,都是我三十年前穿的。隨便選。”
張望月走到跟前,仔細挑選。
最後選了一件,平常的衣服。
只聽,縣令笑了起來。說道:“你小子,可真是有眼光。這麼多衣服,你不選,就選中了這一件。”
張望月道:“這只是一件,普通的黑色衣裳。難道說,也很特別?”
縣令道:“何止特別,這件衣裳。是我中了縣令之後穿的。只穿過一天。是不是有一種,走江湖的氣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