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跟李暢意相識一年後,李暢意動手了。
“她帶我去什麼會所,說是要為我過二十歲生日。”女孩似哭似笑,“我哪有錢去那種地方,李暢意卻說我什麼都不用操心,她為我辦生日宴。”
“我不能欠她更多了,就一直拒絕。”女孩還在笑,“那是她第一次跟我生氣,她說為了我特意搞的生日宴,我卻不去,這多傷她的心,她還哭了,說她拿我當她的姐妹,問我是不是從沒把她當姐妹。”
“想到她對我的好,我就去了。”女孩抹了一下嘴角,“你說李暢意是不是腦子有病啊?她花了一年多的時間來接近我,我到底有多大的能耐,讓她花費這麼多心裡錢財來算計我?”
時落想了想,猜測,“按劇情,她喜歡的男生喜歡你。”
嗤——
女孩笑,“沒有那回事,李暢意這人怪就怪在這裡,她沒有心上人,哪有那麼多有錢又帥還痴心的男人?那都是杜撰出來的,李暢意覺得任何男人都配不上她,她就愛她自己。”
後來她被灌醉,被李暢意賣了。
之後那段日子她像是生在地獄中。
女孩抬起手,看著自己腕間的疤痕,她摩挲了幾下,“我回來後曾自殺過,可就在我快昏迷時又突然憤怒,憑什麼我是受害者,得去死,加害者還能好好活?”
所以她又掙扎著求救。
“你為什麼不報警?”身後突然傳來一道說話聲。
女孩沒回頭,也沒應。
身後的人嘆了口氣。
時落抬頭,望向那裡面的人,“李暢意有不在場的證據。”
“你是不信警察?”
不等時落說話,女孩突然轉頭,“我憑什麼信你們?初中我遭霸凌,警察說他們還是孩子,還不到能夠刑事處罰的年紀,高中我遭欺負,我報警,他們說是孩子之間的矛盾,雙方都有錯,因為我也動手了。”
到了大學,李暢意父親有錢有勢,她對李家來說連螻蟻都稱不上。
況且李暢意手中有她影片,她威脅女孩,若她敢報警,就把影片發到全網,甚至外網,讓女孩真正意義上的社死。
她又扒開衣領,讓時落看她滿身的傷痕,“李暢意把我賣給有虐待癖好的畜生,我骨頭斷了好幾次,內臟也傷過,但是他們不想讓我死,說我是難得經得起玩的玩具。”
“你說我該不該讓她死?”女孩問時落。
“該。”
時落的回答取悅了她,女孩問身後的看守人員,“有煙嗎?”
還站在女孩身後的警察點頭,看守人員給她點了根菸。
“可惜李暢意命大,我不能親眼看著她的慘樣。”女孩說。
“你可以信任這裡的警察。”時落想說服她,“若你被害證據確鑿,你會少判幾年,等你出來,親眼看著她死,不是更好?”(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