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再退一步,到最後還是賠錢,那也可以擴充電影公司的版權庫啊,在未來,些許的虧本,對巨星影業來說,完全可以忽略不計。
更何況,能在李文星腦海裡留下印象的電影,也不可能爛到這種地步,他的審美觀還真沒有那麼差勁。
再說回《洛奇》,
經過一連三天的談判,其實就是李文星故意晾了史泰龍三天,
畢竟就算他看好《洛奇》,也不好當場就表現出強烈的興趣,那會在接下來的合作談判中陷入被動。
總之,經過談判,最終確定,巨星影業願意投資一百二十萬美元製作《洛奇》,並聘用史泰龍擔任第一男主角,
作為交換,史泰龍必須簽約附加協議,在常規情況下,他必須繼續出演《洛奇》後續系列電影,否則將面臨高額的賠償。
這跟克萊爾、萊斯利、卡米拉三個小姑娘簽署的那份附加協議大體相同,也是好萊塢電影公司慣用的套路。
否則等到《洛奇》大火,再想拍續集時,就該輪到史泰龍晾著巨星影業啦。
也就這樣,跟史泰龍順利簽訂好合同,李文星就讓卡拉著手去安排《洛奇》的拍攝工作。
不過卻是提前截留下了女主角人選,李文星打算啟用柳若瑜來出演艾黛麗安。
雖然讓柳若瑜跟史泰龍這個肌肉男飾演熒幕情侶,李文星心中多少有點膈應,
只是再想到那畢竟是假的,如果想讓柳若瑜走影星路線,那終究會有這一茬的,李文星也就釋然啦,到時親熱戲全部上替身就好。
且《洛奇》絕對是一趟豪華順風車,只需給柳若瑜搭一程,就能讓她一炮二紅,絕對是明智選擇。
相對來說,《洛奇》只是小成本電影,故事啊、場景啊、都很簡單,拍攝起來就會很快,估計三、四個月就能拍好,
再加上後期製作,最遲十月份就可以上映,倒是排在了《古墓麗影》前面。
另外就是,李文星在送走史泰龍後,還想起一件事,這哥們可是在幾年前出演過一部情澀電影來著,
在原來的歷史中,當史泰龍的《洛奇》大火之後,那部情澀電影的製片方直接就二次上映,順風賺了一波。
包括後來進入網路時代,還有人將那部電影掛在小網站上,當成種子供人下載,可謂是把史泰龍的形象給徹底敗壞掉啦。
或許,應該將那部電影買回來呢,
如果以後雙方合作的不錯,一切好說,就把它當作庫存壓在箱子底下,
可萬一對方搞些麼蛾子,就可以適時拿出來或逼迫、或噁心一下他。
這樣想著,李文星便直接吩咐樓下的奧維茲去處理,反正史泰龍現在也簽約了創新星經紀公司,已經是其名下的藝人。看書還要自己找最新章節?你OUT了,微信關注 美女小編幫你找書!當真是看書撩妹兩不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