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邵氏,
如果他們去山寨,也註定無法超越原版,甚至會因為刻意的去山寨,而束縛住他們在經過他的這些講解後,腦海中靈光閃現的東西。
且這是必然的,
因為限於認知的不足,以及眼界的短視,乃至利益需求,他們一定會急於求成的去搞山寨,
而不是真正的沉下心來投入進去,藉著學到的這些東西,好好打磨創作出屬於自己的東西。
這也就註定邵氏是在做無用功,他的這番講解也是白費功夫。
講真,站在理想者的角度,華語電影需要更多的人才,李文星並不介意這種偷師。
如果邵氏在坐的哪個人,真的僥倖成功,走出了自己的路,
李文星絕對會送上自己真誠的祝賀,因為到那時,他就成了山寨者。
而對方才是真正的原創大師,說不定他還會回過頭來虛心的向對方學習、取經。
問題是,他的這種‘無私’,註定是沒多大用處的,算是媚眼拋給瞎子看。
因此,在幾次三番講過《古墓麗影》的所有閃光點,甚至還為他們做了系統的總結後,
在第四天的談判中,不,在還沒開始談話之前,李文星便直接告歉,要去特綠海市(和諧)出差,歸期不定。
緊接著就直接甩出三份資料,是他這邊吩咐律師提前擬好的合同,
第一份合同是雙方五五投資分成合作;第二份合同則是一九投資分成合作;
第三份合同就有點狠了,只是單純的請邵氏協助巨星影業拍片,再按邵氏的實際付出,支付相應的酬勞。
然後,李文星轉身就走,將邵氏的一眾人晾在那裡,直接離開公司,去往特綠海市。
嗯,在離開公司之前,李文星還掛了個電話給汪明瑔,讓她去找嘉和談合作,不過談的卻是《艾麗卡》。
嘿嘿,套路?誰還不會套路了?
想偷師?給你們偷了又如何?
你們偷的越多,對這部電影就越有信心,同時也會越迷茫,
信心和迷茫並不矛盾,是在覺得這部電影很可能大賣的同時,卻又覺得自己沒有學到精髓,
接著就會想,是不是之前聽到的東西,都只是忽悠人的?到底是真是假?可能是真的吧?啊,摸不準啊。
嘿,你們真要這樣想,那就正好合了哥們的心意。
當你們還在這樣舉旗不定的時候,會發現哥們正在積極聯絡嘉和,
你們一定會心慌,萬一這部電影會火呢?錯過了李曉龍,錯過了許氏兄弟,如今還要錯過李文星?
想必,到時候,你們就該認真的考慮該籤哪份合同了吧?
第一份合同,五五開,風險太大,三千萬港幣的投入,萬一電影沒火呢?會把邵氏賠垮掉的。
第三份合同,僱傭協議,只是幫著拍片,那也太不值,邵氏什麼時候淪落到要為別人打工了?
於是,就只有第二份合同可選,六百萬的投資,不算多,即使到最後真的虧了,也能接受,同時還可以絕了嘉和佔到便宜的可能性,正好合適。
哼哼哼,簡直想得美,如果你們真的選了第二份合同,那哥們真的拜謝您吶。
概因那第一份合同的五五分成,真的太傻,哪怕《古墓麗影》拍的再爛,哥們也能把他操作到上億美金的票房,到時候分出一半的收益給你們,哥們還不得心疼死?看書還要自己找最新章節?你OUT了,微信關注 美女小編幫你找書!當真是看書撩妹兩不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