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說服星島董事會,同意跟星語換股的條件,缺一不可。
在這個基礎上,星語可以共享星島的報紙發行渠道,且不限於香江地區。
星語可以派駐代表進入星島董事會,或者你本人擔任星島報業的非執行董事。
換股後,星語所持有的星島股份,投票權需要委託給我。如果你要轉讓這部分股份,也必須優先轉讓給我。
這是雙方合作的必要、附加條件,你這邊有什麼條件,也可以提。
星島、以及我自己,對這次合作,是非常有誠意的。”
享用過一頓味美的午餐,撤去殘羹空盤,換上一壺幽香的西湖龍井茶。
胡苮開始談起正事,她確實是帶著誠意來的。
作為一家上市公司,星島以一比二的比例跟星語換股,是冒著嚴重虧損的風險投資的。
星島的董事會上,不是每一位股東代表都富有遠見,也不是每一位小股民都能明白星語的潛在價值。
甚至就連胡苮本人,也是心有揣揣,儘管她看過星語的資產報告,以及未來的專案策劃,也依然不能穆定,跟星語的這筆交易絕對划算。
這也是為什麼,合作的事,一直拖到現在的原因。
而這一切都李文星來說,都不算什麼,胡苮提出的條件,他都可以答應。
不過他也有補充,是正常的利益訴求。
“胡姐你說的這些都可以,我沒什麼意見。
我只有一個要求,我希望胡姐能為我引薦緬店政服高層,
胡家是從緬店發家,想必在那邊有不錯的人脈。
緬店的林業資源十分廣博,我打算在緬店投資三億港幣,用來建木漿廠、造紙廠、木材廠、傢俱廠等等。
如果胡姐有意的話,我們也可以合作。”
這便是李文星的條件,對胡苮來說,完成起來簡直輕而易舉。
仔細斟酌一下,關於星島和星語的換股細節,胡苮提出的條件,主旨無非是在套牢星語,並限制他做出妨礙星島報業的行為。
先說套牢星語,
有道是事在人為,口頭約定,甚至是紙面合同,哪怕定製的再詳細,依然會有漏洞可鑽。
說白了,協議立的再好,最終也是得看雙方將來的合作親密度。
在合作初期,為了大家的共同利益,雙方關係肯定是親密無間的。
至於後面的事,那隻能是抱著你不負我,我不負你的態度。
如果能一直友好的合作下去,那當然是好事。
要真有個萬一,那上面的協議就是廢紙一張。
好比胡苮提到的幾種優先權,真要是兩家交惡了,李文星隨便就能想到很多辦法給它繞過去。
至於插手星島報業,李文星從來沒想過這事,他連自己的公司都管不過來,
術業有專攻,星島在胡苮手中,絕對好過在他手中。
如此一來,答應胡苮的這些條件,也就沒什麼關係,
畢竟星島是溢價投資,星語在價格上沾了大便宜,總得安撫一下星島。
反倒是趁機讓胡苮牽線緬店的投資,把它算再交易裡面,就能少欠一份人情,這又是一個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