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根本就不用勝和指使什麼,透個話風,那些人就知道該怎麼做,地下勢力彼此間的默契還是有的。
更無賴的是,勝和這種上街開發市場的行為,完全合法,從沒有哪條法律規定,保安公司不可以主動拉業務,
私下裡收保護費?不存在的,那都是過去式,
現在是直接上門談,需不需要我們服務吧,就一句話,自由選擇。
結果就是,眼下的勝和,已經一躍成為子公司最多(因為有人數限制,必須開分部),旗下僱員、僱主最多的保安公司。
而整個和字頭社團的資源,都被這種現代化企業管理的模式整合起來,
整個社團上下,以前那種烏七八糟,動不動爭搶地盤、片刀砍人的場面一去不復返,
所有人現在都靠業績說話:
能打的人就穿保安制服,分黑白兩班在各自負責的區域站崗看場,
會說的就穿西裝革履,每天出去談生意,拉業務,開發市場。
不能打也不會說,實在不是吃這碗飯的,就去久隆製造乖乖上班。
實在是爛泥扶不上牆,又不想做事,那也由的你,誰還能逼著你賺錢?
就這樣,勝和發展的速度之快,簡直是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就將同等規模實力的其他兩家社團給遠遠甩開,讓他們連尾燈都看不到。
歸根究底,這一切都是沾了李文星的光。
如今李文星卻是主動找上馬家,釋放善意,尋求利益合作,
在這個節骨眼上,馬家自然不會將他拒之門外。
還是那句話,馬家不缺錢。
跟李文星合作做生意,並不在乎能賺多少錢,而是在乎其商業上的影響力,能否幫馬家加快洗白的速度。
又恰好李文星的提議,正是撓在馬家的癢癢處。
按李文星的意思,他就是看中馬家名下東方報社的‘東方’兩個名字。
他也知道馬家肯定不會割愛,索性跟馬家合營,
馬挺強當然不會相信李文星給出的這個理由,不過也無所謂,
東方日報雖然號稱是香江單版發行量最多的報紙,可明眼人都知道里面有貓膩,無非是找不到實證。
本就只是一個洗錢的工具,李文星真想買,只要價格合適,賣就賣了,馬家回頭就能建起另外一家報社。
至於說掌握輿論?別人做還行,他家敢操縱輿論試試,想死還差不多。
現在李文星卻是主動退後一步,來個兩家合營,且他並不要東方日報,真的就只要‘東方’兩個字的冠名。
什麼《東方星週刊》《東方時尚週刊》、《東方財經週刊》,
這些東西,他馬家就算想搞,也搞不出個花樣來。
倒不如給李文星試試,橫豎也就投資的幾百萬塊,
李文星也並不缺錢,卻還找上門尋求合作,這明擺著就是交朋友來啦。
鑑於是這麼一個情況,那沒說的,這個合作是談定了,接下來,大家開誠佈公,派人開始細節談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