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刷票的事,如果只是單純的拉票,不用理會他們;如果是私自印票造假,必須嚴肅處理……”
“文學社畢竟要盈利,徵文活動也需要持續的關注熱度。作者私下拉票,正好符合我們的利益……”
“造假就不同,假票會讓徵文大賽失去公信力。一旦被人爆料出去,就會激怒其他書迷和作者……”
“若是作者本人主使,直接取消該作者的徵文參賽資格;若只是書迷的個人行為,就扣除假票……”
“總之,我們在保證自身公平公正的同時,也要保證徵文大賽的大眾評選,能夠相對公平公正……”
在星語文化每週一上午九點,準時召開的高管會議上,李文星就星空杯徵文大獎賽活動期間,出現的拉票、刷票、假票等等,一系列異常現象做出了明確的指示。
呃…這樣的敘事方式,怎麼聽著有點像我黨召開十九大時,播音員念新聞通告的腔調呢?
無所謂,反正就是這麼回事吧。
名利動人心,誰也不例外。
明眼人都能看出來,星空杯文學大賽的最終目的,就是要造神,造出一尊文壇之神。
想一想,至少有數百萬人參與了整個徵文大賽的評選。
若是僥倖排進前百名,或是直接問鼎十強、三強,那可是妥妥的名利雙收啊。
可也正因為這其中潛藏著巨大的名利收益,就有人想要搞暗箱操作。
前文有提到過,星空文學大賽的評選制度是大眾評選,途徑就是填寫《星空文摘》中的夾頁投票,這就給了其他人隨意操作投票結果的空間。
首先是拉票。
不管是作者,還是書迷,都會為自己,為自己喜歡的文章拉票。
對於這種行為,文學社既沒有能力去阻止,也完全沒必要阻止。
要知道每一本《星空文摘》中,只有三張有效的投票夾頁,最多隻能同時投給三個作者。
若是投完這三票還想繼續投,那就要繼續購買《星空文摘》,才能得到新的三次投票機會。
其次是刷票。
這絕對是客觀存在的現象,文學社任然無法禁止這種行為,甚至還應該暗地裡鼓勵大家刷票。
只因為文學大賽每多得三張投票,就代表《星空文摘》多賣出一本,同時文學社也能多賺取五毫的利潤。
若是大家都去刷票,那《星空文摘》非要賣瘋了不可。
可惜刷票的成本太高,每一本《星空文摘》都要三塊錢,相當於一票一塊。
然而,即使刷票刷成大賽第一名,拿到大賽金獎,也只能得到五十萬的獎金。
以目前的票據排名,五十萬票卻連百強都排不進去,很顯然刷票是虧本買賣。
土豪作者畢竟是少數,土豪書迷也是少數,所以刷票也只是個例。
最後是假票。
投假票才是最可惡的行為,這絕對是文學社上下,乃至李文星本人都不能容忍的事情。
為了壓縮印製成本,《星空文摘》裡面的投票夾頁,當然不可能奢侈的打上暗印防偽標識。
這就讓投票頁的權威性大大降低,市面上差不多規模的印刷廠都能影印。
雖然在最開始,李文星就想出了把投票頁全部編碼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