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剩下的就交給你負責。二十五號之前,一定要完成第一刊,下月一號準時上架銷售。”
“……二十天的時間,嗯,沒問題。有如此細緻的綱要做參照,還是一天畫兩頁?太簡單了吧?”
造型,細綱,分鏡,對白,全都有了,只需要按照這些草稿,認真的重新畫一遍。
十幾個人,二十天時間,就畫這麼點東西,簡直不要太寬鬆。
要是這也算考驗的話,那自己豈不是穩過?
想到這裡,秦詩悅不免喜上眉梢,這不會是特意照顧自己的吧?
“……是你想的簡單。”
秦詩悅的話不禁讓李文星無語,這就是菜鳥的表現,換成施楠生就決對不會這麼想當然。
“我可就只做了這前三期的細綱,後面我也不打算再做。也就是說,你有兩個月的熟悉時間。三期刊完,後面就要你自由發揮。要是銷量下跌的話,你自己想吧。”
半月一刊,一共三刊,一個半個的時間,足夠《火影忍者》在日島全境內掀起話題和購買熱潮。
兩個月的時間,也足夠漫畫社上下的員工吃透這不漫畫的精髓。
如果到時候第四刊出現紕漏,比如粉絲滿意度下降,銷量停滯增長,或者下跌,其意味著什麼,不言而喻。
“好了,就這樣吧。這裡我不會再來,全權交給你負責。我還得去唱片公司那邊。”
用人不疑,不管秦詩悅接下來表現如何,在沒有對她徹底失望之前,李文星肯定是不會再過來。
在日島做生意,當然不能跟在香江一樣。
首先他就不懂日語,根本沒辦法跟下面的人交流。
之所以要扶持秦詩悅做代理人,就是因為她會日語,甚至可以直接假借日島人的身份管理公司。
這樣至少可以保持下面員工對公司的認同、歸屬感,以及減少磨合期。
設身處地的想,若是下面的人知道,老闆把他們連人帶公司賣給了香江人,除非他們也崇江媚外,心裡絕對是有想法的。
而換成同是日島人做老闆,就絕對不存在上面這樣的問題。(有興趣的同學可以千度日島底層民眾的民族情結,和排他行為,這裡就不多說了。)
畢竟結合此時的日島企業制度,還存在僱員終身制的情況,像是招進來的這些員工,只要沒有重大錯誤,都是不可以隨便開除的。
若是他們出於民族情結,對公司有所牴觸,得不償失啊。
也因為這方面的顧慮,李文星委託翁卓旭收購這家漫畫社,包括唱片公司,電影公司的時候,都是用的林雪莉上次去米國,順便在避稅天堂巴拿馬註冊好的公司賬戶收購。
而包括秦詩悅的漫畫社社長身份,他自己的身份,都只是這家公司的海外僱員以及合夥人。
這樣多加一道手續,日島人崇拜強者,而米國就是他們認為的強者,替米資公司,日島老闆做事,不僅不會有牴觸,反而還會很嗨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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