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唱華以前能開的起豪車,住的起大屋,生意做得當然不會很小。
能在眼下這樣的社會環境中,出來做生意撈錢,並且還成功賺到錢的人,腦子一定不會太笨。
只因運氣不好,遇上經濟危機,導致血本無歸,人在走背運的時候,就會失去原有的理智,以及判斷力。
也就有了廖唱華一時頭腦發昏,將翻本的機會壓在了賭場上,結果再次被套牢,眼看就要家破人亡。
除去這件事,廖唱華覺得他自己還是能分得清好歹,擺的正位置的。
尤其是這會兒,只要李文星能替他把錢還上,別說是幾句難聽話,讓他跪下磕頭都願意。
二十萬,還有兩天時間,還不上就要被人帶去游水,老婆要被送去接客,孩子被人販賣到礦山上開工。
家破人亡,不只是四個字,聽起來輕飄飄,而是血淋淋,真擱到自己身上,那可是世間再悲慘不過的事了啊。
現在好不容易有了擺脫絕境的機會,廖唱華又怎麼肯放手?
“敏哥,敏哥,我是阿華,我來還錢,二十萬,一分不少。”
由廖唱華帶路,李文星一行人坐車來到位於石夾尾,大坑道的一間豪華夜總會。
提著一大袋子錢,甫一進門,廖唱華就衝著前臺小妹大喊大叫。
廖唱華明白,李文星之所以跟過來,替他撐場只是其一,肯定還有別的用意。
且不管李文星是什麼心思,作為勝和太子,冒然進入老尅的地盤,肯定不會很方便。
為安全考慮,最好是能在公開場合鬧出點動靜,讓外面的人知道勝和太子過來的事。
等會一旦雙方起了爭執,發生衝突,總還有人報信。
再者說,有勝和太子在後面撐場,趁此機會借勢一下,也方便日後東山再起不是?
想想前天這裡的人把自己掃地出門,現在自己卻是有了大靠山,要不再掃一個試試?
“快快,去通知敏哥,有貴客到場,讓他趕緊出來。”
啪的將錢袋子往吧檯上一摔,廖唱華偷瞄一眼身後跟著的人,馬上底氣十足,身板都挺的筆直。
現在自己可是代表了勝和的面子,怎麼能像之前那樣畏畏縮縮?應該拿出勝和的龍頭氣勢才對嘛。
鏡頭切換,移回李文星身上。
廖唱華如何想法,李文星無從得知,對於廖唱華的‘狗腿’行為,李文星也不以為意。
站在旁觀者的角度,李文星也能理解廖唱華的這種行為心態。
文人清高,商人勢利,這是職業帶來的傾向積累。
所以李文星只是對著遞過來審視目光的前臺微微點頭,隨後就攬著於悅,正式踏進這家屬於老尅的夜場。
也就在三五分鐘後,李文星見到了那位,在未來最巔峰時期買下一條街的駱駝陳,陳會敏。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