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星在星光大廈辦公室度過了漫長的一個白天,漫長到如果用文字記錄需要三五萬字那麼多。
儘管如此,這一天任然沒有結束,還有一件重要的事等著他去做。
六點鐘準時簽退後,李文星帶著宮薇、於悅,以及公司的七名保安,一起驅車來到了於悅小姨家。
這裡是旺角東街的一間千呎大屋,證明了主人家原本也富貴過。
而今卻是被債主逼上門,欠債二十萬,不還錢就要殺全家。
這也說明了這間屋子已經轉手易主,不然怎麼說它也值個三五十萬,不至於被人家逼的走投無路。
算了,這些事情李文星也不想去管,他今天之所以過來,完全是看在於悅的面子上。
同樣是出身於社團組織,李文星深知底層社員的做事方式和道德底線,是有多麼的惡劣和低下。
如果沒照面還好說,禍不及家人,社團也有社團的規矩,正如盜亦有道。
但是某些時候,為達目的,像是眼下這樣追討欠債,他們就不會再有那麼多顧忌。
只因為無所不用其極,就是貴利行業的規矩,欠債還錢,還不上肉償,還不夠就抵命。
畢竟二十萬不是一筆小數,若是欠個兩萬塊,倒也不至於搞出人命,了不起剁根手指,再逼良為娼。
可那是二十萬啊,在這個五萬塊就可以買人背鍋蹲十年班房的年代,二十萬夠買很多條命了啊。
李文星不敢去賭這個機率,更不想因為一時的大意,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萬一這般傢伙為了逼那什麼廖唱華還債,真的將於悅給綁去,做了那鳳樓裡的鶯鶯麗人。
哪怕事後能夠報復回來,那又有什麼卵用?該發生的都發生了,傷害已經造成,一切都無法還原。
重生一次,風騷的人生才剛剛開始,李文星不想留下任何遺憾。
管不了外面的天翻地覆,但是身邊的人一定要美滿幸福才行。
所以李文星來了,並且是帶著二十萬現金來的,首選和談,想著拿錢了事;武力次之,擺不平就硬槓。
李文星這也是做兩手準備,有個詞叫做貪得無厭,還有個詞叫做軟弱可欺。
社團黑勢力最令人詬病的地方就在這裡,尤其是來自底層,乃至外圍成員的行事作風,一向是奉行捧高踩低,欺軟怕硬的準則。
還不上錢肯定是擺不平這事,然而,即使還的上錢也不一定就能擺平,很可能會得寸進尺不肯罷休。
李文星也不是沒有想過讓翁卓旭他們出面,可那樣一來,就變成和字頭撈過界,搞不好就會引發敵對。
一旦兩家社團的人對峙起來,動武肯定不行,那樣動靜大不說,還會觸怒港府警方,甚至到時候勞務費都會高出二十萬。
服軟就更是不能,出來混的最講究面子,讓翁卓旭的人向老尅的人服軟,估計不用半個小時,就會淪為香江地下最大的笑柄。
思來想去,李文星還是決定以個人身份出面,按規矩辦事,然後再稍微震懾一番做收尾,免得對方糾纏。
“走吧,帶我們去見你的債主。二十萬我替你出,不過就這一次。從今天以後,阿悅跟你家不會再有任何的經濟瓜葛。如果有,我殺你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