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
也可以坐實了物業的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的行為,物業的人要對此負很大的責任。
在經過了秦牧的指點後。
她也詳細查詢了一下這方面的法條,瞭解了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的認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在安全事故發生後,相關負責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行為,將構成此類犯罪。
情節嚴重的,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這個事件……
並沒有人員傷亡,所以構不成情節特別嚴重。
但房屋危險性鑑定書出具之後,情節嚴重是跑不了的。
若是c級還好,可以嘗試修補,進行整體性加固。
但若是d級……
整棟樓,都將是危樓,要不了多久就會倒塌。
必須要拆除重建!
總而言之。
現在物業的量刑輕重,完全取決於房屋危險性鑑定書的等級劃分。
……
當晚。
樂府江南小區,物業中心。
在所有物業的工作人員都下班之後,物業經理張堅毅還坐在辦公室裡。
面色鐵青。
就在剛剛。
有個業主私聊告訴他,說7棟的業主已經拉了個維權群。
打算動用法律手段,對他們進行制裁。
連罪名都找到了。
最關鍵的是……
這群業主,居然連他們物業都沒打算放過,打算一起報警抓了!
“抓我?”
“一群法盲!”
“警察憑什麼抓我?”
“房子的承重牆又不是我們物業砸的!”
“我們頂多負個監察不力的責任,但業主家裡裝修,物業總不能每時每刻都盯著吧?”
他冷笑了幾聲。
始終堅信自己沒有什麼過錯。
不過在冷靜之後。
他還是拿起了手機,給自己的表姐歐陽倩打了個電話。
也就是401的業主。
“喂?表姐,你房子的事情處理的怎麼樣了?施工的人什麼時候恢復承重牆?”
這起事件鬧出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