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是至少入選兩次最佳陣容或者全明星首發,或者拿到常規賽MVP或者拿到總冠軍MVP
也就是籤兩年新秀合同的球員,必須生涯前兩年都入選全明星首發,或者都入選最佳陣容。
全明星替補都不行,必須是全明星首發。
和羅斯條款最大的不同,是針對現在的情況,也就是劉莽的情況給出的一個特例。
每支球隊有一次機會,可以在新條款實施後,在此之前已經簽下的第二份合同的球員如果符合條款,可以在剩餘或未執行的合同中,由球隊和球員協商決定是否提升薪水。
這個條款,在次輪秀方面,實際上就是專門針對劉莽的,如果劉莽不是延長了一年新秀合同,連他都無法滿足這個要求,太嚴苛了。
別說次輪秀,首輪秀都很嚴苛,除非像格蘭特希爾、蒂姆鄧肯那樣新秀賽季就全明星首發,不然基本上不可能有人辦得到,特別是現在這個新秀以賣潛力為主的年代。
劉莽延長一年新秀合同,被聯盟納入到了他們給出的可以提升合同的名單中,除了劉莽,現在的年輕球員裡,符合條款要求的,只有韋德、詹姆斯、姚明,強如斯塔德邁爾,都因為四年級賽季報銷,失去了希望。
在四大分衛橫行、四大前鋒有三個還在巔峰、又有劉莽、詹姆斯、韋德這些新生代球員縱橫的年代,其他新秀合同的年輕球員想要滿足要求基本不可能。
不過別說,這個條款讓很多球隊管理層都很滿意!讓母隊更容易留下從次輪挖到的寶貝!
這個條款雖然有官方名字,但各大媒體給出的新聞標題都叫——《ICEClause》,也就是艾斯條款。
繼阿里納斯條款後,又一個有利於母隊的條款,同時還能讓球員滿意的條款。
不過……劉莽看到這個條款,怎麼感覺被算計了?
看起來是在幫他拿高薪,實際上有限制老鷹隊操作的可能性!
一下子幫劉莽漲了六分之一的薪水,劉莽下賽季原本的薪水是1512萬美刀,現在有可能要多出252萬美刀薪水,一下子到了1763萬美刀的薪水,直接變成聯盟前幾了!
劉莽記得,剛剛結束的賽季,科比職業生涯第十年,薪水才1595萬美刀,下賽季是1756萬美刀,自己才生涯第六年,就要比生涯第十一年的科比薪水多!
不僅僅是拉仇恨啊,都開始挑撥劉莽和其他球星之間的關係了,像鄧肯、艾弗森這些球員,下賽季薪水差不多都是1700萬美刀出頭,麥迪少一點,1600多萬……
劉莽趕緊去查了下,除了加內特、奧尼爾還有早早的拿著億元合同退役的阿蘭休斯頓、76人的克里斯韋伯、步行者的傑梅因奧尼爾,其他球員的薪水,都在1763萬美刀之下,劉莽一躍即將成為聯盟薪水第六高的球員!
就和加內特二年級打完就拿到億元合同續約被喬丹諷刺、被很多當時的超級巨星恨上一樣,劉莽感覺如芒在背!
劉莽嗅到了一種濃濃的陰謀感,這次倒不是聯盟,從新聞看,聯盟也被搞了個措手不及。
人怕出名豬怕壯!劉莽感覺到了成功之後王圖霸業有多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