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看法認為,這起綁架案的主謀,應該是受害者的某個商業競爭對手。
很顯然,綁匪提出的三個條件中,其中有兩個都包含著商業競爭的性質。
比如第一個條件,是要受害者關閉她在天馬國際服裝城的檔口。
而第三個條件,是要受害者離開羊城。
顯而易見,這個受害者,在商業上,對這次綁架事件的幕後黑手造成了巨大的競爭。
因此,才選擇了使用綁架這種極端的方式,來逼迫受害者屈服。
至於這三個條件中的第二個條件,要受害者給萬的贖金。
則很可能是出自兩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是這次綁架案件的幕後黑手故意佈下的陣。
幕後黑手這樣做的主要目的,就是想讓捕快們誤以為,這次綁架事件是黑惡勢力乾的。
第二個原因就是,這個幕後黑手,可能是真的很需要這一筆錢……
而另外一種看法則認為,這起綁架案件,應該是某一夥犯罪分子乾的。
而不是前者所認為的這個受害者的商業競爭對手乾的。
他們的真正目的,是想要那萬的贖金。
至於第個條件和第個條件,或許是犯罪分子佈下來的陣。
其主要目的,就是想誤導捕快方面的辦案方向……
持這兩種看法的捕快們,在激烈的辯論了一番之後。
主導這次臨時會議的所長,做了一個總結。
流花巡捕所的所長,是一個多歲的老捕快。
雖然一輩子在基層打滾。
但卻有著豐富的辦案經驗。
聽取大家的意見之後。
他說,這次綁架案件的幕後黑手,一定是受害者的商業競爭對手。
為什麼?
因為,根據他以往的辦案經驗。
犯罪分子如果真的只是圖財而綁架了受害者的話。
那麼,是絕對不會節外生枝地提出第個條件和第個條件。
更不會迫不及待的讓受害者的身邊人,去執行他們的第個條件。
因此這次綁架案的幕後黑手,絕不可能是犯罪分子,而是受害者的某一個商業競爭對手。
但極有可能是受害者的某個商業競爭對手,指使某些犯罪分子去做的。
因此,才出現了其中的第個條件,要受害者的身邊人,拿萬的贖金去贖受害者。
也就是說這個受害者的某個商業競爭對手,綁架受害者的主要目的,是逼迫她關閉檔口,從此離開羊城,不再跟他有任何商業上的競爭關係。
但沒想到,他花錢指使的這一夥犯罪分子,卻臨時起了貪心。
又加了第二個條件。
要受害者的身邊人,拿萬贖金去贖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