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出了一個遠低於市場價的低廉價格,但是要五日內拿到全款,不接受抵押和欠條。
即使是這種條件盧馬叔父也沒準備掏錢,並且表示那塊地屬於安普尼米爾家族的,如果卡爾不想繼承就只能無償讓給自己這個叔父。
不出所料的不要臉,卡爾已經看明白了這個傻籃子。於是搬出了市場行情,並且說明了自己作為領主繼承人,有權利賣出自己的領地。
“根據帝國法律規定,我有權利出售這塊領土,很多土地商人都很感興趣的。給你個機會,就說要不要吧。”
卡爾隨後又補了一句,
“而且我即將進入士官學校,完全可以交給軍隊的權力委員來處理,他們可都是專業的哦。”
很快,盧馬沉默了。
不僅僅是卡爾說的很有道理,主要是他也不懂。作為一個勉強識字的傢伙,法律的條條框框還真得靠別人給他說。
談判的結果以卡爾的全面勝利告終,盧馬承諾在五日之內籌齊一千三百馬克的現金。卡爾也表示會準備好所有資料。
離開的時候,村長在最後面,停在門口轉了過來。
先是深深的看了看卡爾一眼,然後拍了拍卡爾的肩膀,並表示了讚賞。
這並不是逢場作戲,而是發自內心的想賣好,因為卡爾表現出了不符合年齡的成熟,以及恐怖的天賦。
八歲進入士官學校,只要不夭折,日後一定會做到高位,然後想辦法懲戒自己。
但是很顯然,這個胖村長多慮了。
卡爾並沒有想報復這個傢伙,收了好處來欺負一個孤兒,雖然自己是那個被欺負的。但他並沒有功夫去搭理這種人。
卡爾還在為後面的事情而考慮,一戰很快就會爆發,如果戰火燒到布倫貝格,那這些家產就會變得一文不值。自己要在有限的時間內變現,然後投入到一些增加自己生存機率的事情上。
猶太人的故事就說明了一切,金錢的力量是強大的,甚至在關鍵時候可以拿來保命。所以卡爾考慮了很多。
五天後,盧馬的一千三百馬克換來了卡爾土地轉讓書以及繼承權文書的簽字。一切都很順利。
事情辦完後,卡爾拿好行李準備遠行。一個揹包加上一個手提箱,裡面是一些現金和首飾,這是家裡能帶出來的值錢的東西了。至於其他的卡爾壓根沒放心裡。
來到墓地,看著那兩座墓碑深深的鞠了一躬,簡單的寒暄了幾句後告別。
僱了一個村民的馬車,在神父和為數不多的村民告別聲中離開,現在布倫貝格的旅店住了一晚,然後轉向更大的城鎮,坐上前往帕裡西諾士官學校的火車
卡爾一個人落寞的坐在火車上,脖子上戴著一個銀色百合的項鍊,那原來是父親給的一個胸針。可那樣不方便,所以託人做成了項鍊。
掏出項鍊親吻了一下,又開啟一個小的揹包,裡面是父親留下的手稿。用手細細的摸了一下,落寞感油然而生。
“第二世,依然的背井離鄉……”
卡爾拿出父親的鋼筆,一路上都在修改手稿。
作為一個八歲的孤兒,儘管他才八歲。
離開了生活八年的安普林頓村,離開了形形色色的村民,他即將前往帕里斯諾士官學校,人生新的篇章,成為一個德意志軍人。
“唐國,有機會也好想去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