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過的行人,匆匆而過。
不著急趕路的人,停了下來。
他們在議論紛紛,說熊銘他們是殺人犯,應該千刀萬剮。
可能是那些通告,那些百姓怎麼知道實際情況呢!
熊銘睜大眼睛,想大罵他們。
回頭想想,他們只是一群無知的人。
這個年頭,好人壞人都分不清楚!
熊銘記憶裡,只有兩個人是奉命殺死的,其他都是該死的人。
他只是防衛,為了活命,才讓那些人死去。
熊銘還聽見,有人議論,說他是殺人魔王,曾經殺死幾千人。
死了幾千人是事實,可是他們怎麼知道,是他們幾千人要殺死他們幾人。
李嵐告訴他們,極力爭辯,說他們是冤枉的。
熊銘叫她不要解釋,人家不會聽,更不會相信,他們只相信看到的通告。
有幾個女人還罵李嵐一個女孩,逞什麼能,做什麼殺手!
李嵐認為熊銘說得對,他們一點不知情,解釋無用。
看見他們走得很慢,還踢了他們幾腳。
李嵐狠狠的瞪著他們,可是卻被打了幾耳光。
熊銘咬牙齧齒,心裡狠狠罵著他們。
可是李嵐在他們手裡,又不敢把他們怎麼樣!
他在等時機,一定想辦法逃走。
不是進了皇宮,就更沒有機會了。
到時就是任他們宰殺的羔羊!
人還沒有救走,必須得留下自己的小命。
不是大家都完了,對不起死去的父母和李青雲及孩子們!
還好,他們沒有拿走自己的劍,否者就麻煩了,更沒有機會逃脫。
熊銘看了一眼李嵐,必須想辦法讓她脖子上的劍移開。
他們幾個人,眼睛都不敢眨一下,怎麼可能放鬆警惕呢!
對付他們,只能智取,他腦子裡開始想著,怎麼樣才能夠安全逃離!
腦子裡突然升起一個念頭,他知道該怎麼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