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戰比賽正式開始!”隨著王叔齊虎一聲高喝,全場頓時鴉雀無聲。
“鎮北王府馮文公子先行開始。”王叔齊虎再次叫道。
馮文邁著自信的步伐,昂首挺胸,氣宇軒昂走上了主審席位。
三位主考官和主持人楚瑜作為陪審官,分列兩邊。
案子審理的規則是,你什麼辦法都可以採用,也可以採用輔助工具。
只有一點,不得使用大刑逼供。
因為這些案子都是曾經使用過大刑,嚴刑逼供定了案的。
上面稽核部門覺得證據不足,有屈打成招的嫌疑,好幾年沒有審理清楚的案子。
馮文要審理的是一樁兇殺案,這個案子是這樣的:
同一個鎮子上的王五和趙六是好朋友,相約去南方湖州做生意。
他們倆僱了一條船去做生意,船家叫霍刀疤。
可是,這王五結完婚時間不是太長,這年輕的妻子不願意丈夫這麼快離開她,外出去做生意。
為此小兩口爭吵了好幾天。
這天王五還是天剛矇矇亮他就起了床,早早就向碼頭上趕去。
可趙六到來等了好一會兒,卻看不到王五的人影。
趙六等著急了,便讓船家霍刀疤去王五家中催促,讓他來快點。
船家霍刀疤匆匆趕到了王五家大門前,站在門前向裡面大聲喊道:
“五娘子,王五怎麼還不過去啊?趙六等急了,讓我來催他。”
“什麼?我丈夫他很早就去了,天還沒亮就走了。”王五的妻子劉氏很驚訝的回道。
結果三天過去沒等著王五,也沒找到王五。
王五的家人只得報了官。
縣太爺馬上升堂審案。
縣老爺覺得王五的妻子嫌疑最大,不願意丈夫外出,兩人爭吵起來,一氣之下殺了丈夫。
王五的妻子劉氏不招認。
縣太爺一上大刑,劉氏就招供了,承認自己殺了丈夫。
這個案子便定案了,判處劉氏死刑,秋後執行。
可是,十多天以後,王五屍體在那條河的下游被發現打撈上來。
這樣案子就存有疑點,那條河離王五的家很遠,劉氏是怎麼把屍體弄到河裡去的?
為什麼跑那麼遠弄到河裡去?
那條河正好就是王五做生意乘船,要航行的那條河。
這案子便被上面打回重審,兩年多過去沒審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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