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夜已深,蘇琅就讓傅越臨時留宿,住在客房裡。傅越想了一夜,也沒明白蘇琅最後的話是什麼意思。第二日清晨,他離開前聽到了蘇琅去南郊祭拜武侯的訊息。
原來如此。
午後準時升堂。任膺被獄卒押到堂下,兩造家族的重要人物俱在場。
“如何,大人決定要釋放我了嗎?”任膺出奇地自信。
蘇琅笑了笑,並不回答他的話,反而問道,“任膺,有人在牢中聽到你親口承認故意殺了傅行,可有此事?”
任膺睜大眼睛,作出疑惑的表情,“誰說的?我可不承認啊!”
蘇琅揚了揚頭,“帶單良。”
單良出庭後,當場舉證,“草民親耳聽到任膺對牢頭說,‘根本沒有兔子,我是故意射中傅行,就是給他們一個教訓’。此言句句屬實,不敢作假。”
傅家人聞言震怒,紛紛從堂下直起身,要去抓任膺,被一幹衙役攔住。
“公堂之上,你們也該注意一下自己的行為吧。”任父冷聲說道,“是真是假,還不一定呢。”
卻見任膺看了單良一眼,大笑道,“這人不是要謀殺我兄弟被關入監牢之人嗎?大人,此人與任家有仇,誣蔑我之言豈能盡信?”
“誣不誣蔑且再說,謀殺之事,恐怕是錯判吧。”蘇琅把卷宗展開,“這卷宗上分明寫著,單良以拳腳毆打任強,後持刀威脅‘再見則斬之’,何以見得謀殺?不過是口頭造意。反而楊舟,你不辨明事實、輕易錯判,本官還沒治你的罪!”
楊舟聽了此事,當場嚇得跪下,“大人,下官……”
“法曹參軍事楊舟,辦事不公、才德不匹,革其職位。”
楊舟頓時癱坐在地。
任膺遭此變故,神色亦是凝重起來,“大人,你這是何意?”
“沒什麼,本官不過是要還人一個清白罷了。單良當眾毆人,不以謀殺論,按鬥訟律,以手足毆人,笞四十便罷。”
“大人明察。”單良磕頭跪謝,直起身來看著面色不善的任膺。
“大人,此事與本案無關。我也說過,這個人既然與任家有仇,所說的證言自然做不得數。”任膺再次說道。
“那好。”蘇琅又問傅家,“你們後來可找到證人了?”
傅江上前道,“找到了。當時圍獵的還有幾家的公子和城西郊外的住戶,請他們上來。”
甲乙丙被分別喚上堂,分別作證:
“草民親眼看到任公子在河對岸,停了一會兒,然後舉起箭射出去,草民還以為他發現了獵物,然後就聽到了一句慘叫,沒想到是人。……兔子,草民不在那附近,沒有看見。”
“傅行公子當時沒有騎馬,就站在兩棵樹中間,的確是白衣服,但是很明顯是個人,哪兒有那麼大那麼高的兔子?”
“對,那個地方視野還挺開闊的。箭術?任公子一向以精準聞名……”
任膺的臉色一點一點變得鐵青,不僅僅是因為傅家真能找到這麼多人來作證,更是因為這場案件中蘇琅顯然沒有包庇自己的意思。
他真的敢定自己的罪?
他,這個所謂的郡王——一個被貶謫的、無根無基的閑官!
“任膺,你還有何話要說?證據確鑿,你說你過失殺人,總不能空憑一句法條,總該拿點什麼來證明吧?”
“大人莫非有意偏心傅家,你聽從傅家人的話,將任家排除在州縣官人選之外,莫非是要藉此打壓我們?”任膺直白的問話,讓任父都駭然側目。
“膺兒。”任父低聲提醒了一句,被任膺別過頭無視。
“蘇琅,你是皇親國戚又如何?我的堂姑母是當朝的貴妃,太子的生母,你定我的罪,就不怕得罪貴妃?你不過是被貶謫的郡王,在這蜀地,連過去的蜀王都要讓任家三分,你真敢拿我怎麼樣?”
這就是赤裸裸的挑釁了。
蘇琅冷哼一聲,這是他第一次面色如此冷酷、嚴肅。
“殺人償命,理當如此。《疏議》第三百零六條有言:以刃及故殺人者,斬。任膺,縱然你搬出貴妃,又有什麼用?”
這話相當不留情面,連任父也不禁抬起了頭,說道,“大人,吾兒年輕,還請網開一面。”
“二十幾歲已不小了。何況,令公子犯下的可不單單是這一件罪。城南的農戶、城西的翠女,他們俱要上告,你們可要一併聽了?”
蘇琅命人帶上了自己費盡精力找到的證人證據,佔田過限、□□婦女,每一樣罪名都無可辯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