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神之血,交易了什麼!
那麼——
龍神之鱗,也得交易什麼!
這是規矩!
他立下的規矩!
哪怕價值不如龍神之血,卻也會按照剛才有了的標準,以此作為交易基礎,或者說交易參照。
等同於。
龍神之血可以換一百塊的等價貨物,龍神之鱗就要換八十塊的等價貨物。
沒錯。
等價貨物。
而不是隨隨便便湊的垃圾。
龍神之血是龍皇所需。
他拿出來的,也是秦洛昇所需。
龍神之鱗並非龍皇所需要,但架不住他想要啊。
賣方市場,那買方可就操蛋了。
能夠湊齊八十塊的貨物很簡單。
可難就難在,這八十塊的貨物,不是隨隨便便任意拿,任意湊,而是賣方秦洛昇需要的,這樣交易才能達成,他才會交換。
前提是需要,之後才是滿足價值八十塊!
可是——
秦洛昇所需,剛才用龍神之血就已經拿到了手,交易完畢。
如此一來。
這龍神之鱗,該用什麼來打動秦洛昇?
龍皇頓時腦殼痛了。
“老弟可有教我?”
龍皇想不出,老謀深算的將皮球提給了秦洛昇。
這是你的東西,你想要什麼,你直接說。
我有,我給,大家皆大歡喜。
我沒有,那就沒辦法了。
“老狐狸!”
秦洛昇秒懂龍皇的弦外之音,不由暗罵一句,不過,還是老老實實的開口了,“老哥的寶貝何其多也,小弟目光短淺,見識不夠,不知其然,還是交由老哥做主,老哥可以盡情而為,不必在意。”
何意?
用白話來說,那就是你丫的你有什麼寶貝,我tm哪裡知道,你自己的東西你自己看著辦,我的情況你也知道,該拿什麼你心裡有數。
龍皇當場自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