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暗暗叫苦,原本以為只是失竊案,誰知道居然還牽扯到港澳臺同胞!
這種案子帶回去就是等著吃掛落,能當場解決掉最好:“你說失竊了手稿,盜竊罪要看案值的,這手稿這個價值不好判斷啊!”
“一般來說是怎麼判?”
“如果是五百元以下,不構成刑事罪,處以罰金或者拘役,數額較大,三年以下。”
何米問道:“那如果是二十萬呢?”
“那是數額特別巨大,可能會判處無期徒刑。”警察也緊張起來,小案子可以糊弄,這種案子不處理不行啊!
“您的手稿裡有夾什麼值錢的物品嗎?支票?合同?”他來之前可是打聽過的,失主是樂家的老總,身上有什麼值錢物品都不稀奇!
“那倒沒有。”何米的話剛讓光仔陳剛鬆了一口氣,“只是之前有人出二十萬要跟我買斷這本書的版權。”
“二十萬?”警察都驚訝得變了調。
“《揭棺而起》,發行五十萬冊,加上前期刊登的稿費,版稅收入現在已經過了十萬,要拍片了雖然是我自己投的劇,但是版權費還是要算的,三萬。《紅顏淚》刊得遲,現在也發行了二十萬冊,電影的版權費也是十萬,我的新書,全版權買斷換個二十萬,應該還是能賣得出來的。”何米給他們算了一個簡單的數學題。
“而且……”何米看向光仔陳,“他偷我的手稿,現在已經到手了八千美元,賊贓都有這個數,正規商業操作應該還是值這個錢的。”
警察心裡就只剩下一句話。
臥槽!
誰會拿賊贓的數額計算失物的真正價值?就算要算,那也是做個參考,真正價值得翻上好幾倍的!
“八千美元?”警察喉結上下動了一下,八千美元的衝擊力,可能比二十萬人民幣還要高!說句難聽的,雖然現在黑市的美元匯率是一比十,但是八千美元的購買力,還真的遠遠超過八萬人民幣,甚至能辦成很多八萬人民幣都辦不成的事!
“那,那怎麼辦?”光仔陳看著他手裡的那疊錢都蒙了,這都還沒捂熱呢,就成了他定罪的證據?
“該怎麼辦就怎麼辦,走程式吧。”何米麵色沉吟,看不出喜怒,但是誰都猜得出來她現在火得要發狂。
“黎監製……”光仔陳只能把最後的希望寄託在黎監製身上。
“放心,按程式走,要起訴我們會配合的。”黎監製一點頭。
警察都愣了,他們這是不打算保人了?
“黎先生,我們都是香江來的,救救我啊!”
“偷東西是你自己做出來的事,還好意思叫我救你?”黎監製那張總是端著笑的老好人黑下臉來,居然這麼嚇人,“不看看你自己什麼德行,開拍十天,天天出去鬼混夜不歸宿,偷膠帶,惹是非,都念在你是前輩都不追究,現在你還幹出這樣的事情,還有臉叫我救你?”
“柯導,柯導救救我……”光仔陳腦袋轟得一下,照舊找不到柯旭,連他身邊的助理都悄然神隱,“我,我要回香江!”
“回香江?”何米冷笑一聲,“好啊!”
光仔陳忽然想起了一件被他忽略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