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德斯等佛郎機使團的人並不知道,這商鋪裡都是直接嫡屬於皇室的,而且還是專門為了他們臨時準備的,商鋪裡的各種產品也是經過了事先的挑選,說是一個普通商鋪呢,但實際上就是一個臨時的商品展示會,這些產品都是目前商部想要推廣出去,用來創匯的特色產品,而且很多都是皇室產業里弄出來的新奇小玩意,香皂就是其中之一。
不過格德斯雖然也買了,對這些特色產品的貿易也很動心,但是更想要的已經不是做生意了,他想要在肇慶定局,他想要住在這座如同天堂一樣的城市裡,他再也不要回去骯髒無比的歐洲了!
如果能夠在肇慶定居的話,那麼這些中國人能夠享受的一切東西,他也就能夠同樣享受到,這才符合他一個體麵人的身份。
哪怕是貧苦出身的海盜船長,格德斯也是一個有追求的人!
不過和格德斯這樣有著遠大追求的人還是比較少,大部分使團裡的佛郎機人看到這些新奇的特色產品,看到的都是白花花的銀子和黃燦燦的黃金!
如果能夠把這些來自東方古國的特色產品運回歐洲去,光光是東方這兩個字,就足以讓這些產品價值十倍以上,如果再經過適當的炒作,那麼開啟銷路,利潤增加數十倍都是有可能的。
比如說這紅茶,他們就很感興趣!
值得注意的是,現在歐洲並不流行喝茶,即便是荷蘭人在十七世紀中期嘗試把茶葉運到歐洲販賣,但也只是小估摸流行而已,喝茶只是一種趕時髦的事,而真正大規模流行喝茶那是英國人開始推廣之後。
但是產品這種東西,只要好,經過一定的宣傳和炒作,不愁沒有市場,尤其是他們也知道,在中國這邊很流行喝茶,而且上層人士都喝茶。
這樣一來,無疑就讓他們形成了一種特定的印象,那就是茶葉和絲綢、瓷器一樣,那都是上流社會的東西。
而在現在的歐洲,對來自於東方華夏的東西,尤其是華夏上層人所用的東西,那可是發自內心的追捧啊。
而且這一次商部的人推出的紅茶,和綠茶之類都不一樣,那是經過了發酵之後的茶葉,可以長途運輸而不變質,這樣一來,就能夠經過遙遠的海路運回歐洲後還能夠販賣。
如果只是普通茶葉的話,這一路途遙遠,普通的綠茶,烏龍茶之類的運回到歐洲,口感就變差了!
人家歐洲人也不是傻蛋,總不會認為變質,口感差的茶葉還好喝啊!
不過佛郎機使團雖然對眾多的特色產品很興奮,不過倒也沒有忘記他們自己的使命,他們是來修好通商的。
要知道,現在表面上,佛郎機人還在和大唐處於戰爭狀態呢,哪怕是雙方現在都沒打了,而且還實際性的進行了大規模海貿了,但是總不能一直這麼偷偷摸摸下去啊,總得有一個合法的名義啊!
而大唐王朝這邊,也是傾向於和佛郎機人正式通商的,畢竟現在佛郎機人才是真正掌控了印度洋的人,西班牙人雖然也能夠過來,但是受到的限制還是太大,如果能夠把佛郎機人真正的開啟通商之路,那麼就能夠接佛郎機人的手,那大量的貨物出口到歐洲去。
賺錢,而且還是賺取外匯,這種事自然是大家都喜歡的。
正所謂有錢不賺王八蛋,佛郎機人到處闖蕩,開闢航路,不就是為了賺錢嘛,既然都有錢賺了,幹嘛非得和錢過不去要和大唐王朝打仗啊,而且打還打不過!
所以這一次出門逛街之後,佛郎機人的使團就是和外務部的官員們進行了最後的談判,其實也沒啥好談判的,大唐王朝的外務部官員們拿出來了一份友好通商條約,也沒啥特殊的地方,基本都是遵從公平交易,佛郎機人在華要遵守大唐法律之類的東西。
不僅僅是佛郎機人的條約是這樣的,西班牙人乃至其他亂七八糟的小國的條約大多也是這樣的!
基本就是把對方的名字改了一下,其他內容一字不改,然後你愛籤不籤,嗯,即便是不籤,其實大唐王朝也不阻攔他們來華貿易,只不過是沒有一個公對公的渠道而已!
在大唐王朝的兩個通商港口裡,只要進出港繳納關稅,然後根據大唐的各項法律規定,那麼大唐王朝才不管你是什麼國家的人呢,哪怕是明王朝控制下的海商過來貿易,大唐王朝照樣歡迎!
之所以籤個條約,主要還是為了設立使館,互派使者,但是對商貿往來本來卻是不影響的。
而佛郎機人來之前,也是仔細研究過大唐王朝和西班牙人簽訂的合約文字,原則上已經是接受的了。
所以雙方裝模作樣談了十五分鐘後,雙方的代表就是乾脆利落的簽訂了條約。
條約規定,佛郎機人可以在廣州商貿區設立一個領事館,並且派駐外交人員進駐,處理和大唐的各項事務,而使館的安全一律由大唐王朝所負責,同時這些外交人員也必須準守大唐律法。
恩,簡單來說,就是沒有後世的外交豁免權,至於法外治權這種東西就更不可能有了,想要這東西,先把大唐王師幹趴下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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