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十點,李大膽和陳建天出現在唱片公司,就紅磡開個唱的事情進行討論。
“阿膽,你看先開10場怎樣?”
李大膽一聽,立即就傻眼了。
10場,這是要了他的老命啊,連續開10場,天天晚上站在舞臺上喊,想想都噁心。
所以他立即提出了反對意見。
“不行,”
“太累了,連續十天晚上唱同樣的歌,你們不哭,我都哭了。很不人道啊。我做不到。”
這話說的,讓陳建天他們都是一臉的尷尬啊。
陳建天說:“阿膽,10場其實已經是很小量了,很多歌手一開都是二十多場,甚至於三十多場。”
“就那徐曉鳳來說吧,她上半年一連開了43場,都創造吉尼斯世界紀錄了。”
“譚永林也是,他最高紀錄是38場。”
“10場細細碎啦。”
陳建天笑眯眯的,試圖改變李大膽的想法。
李大膽當然知道這些紀錄,在紅磡體育館開個唱,誰開得越多,說明越有影響力。有些歌手甚至於沒這個資格在那裡開演唱會。
“嗨,其實問題在於紅磡體育場太小了,才能容納一萬多人,然後歌手才那麼累,如果是個十萬人的體育場,他們還需要唱那麼多場嗎?不需要嘛。”李大膽搖了搖頭,“也就是在香江這樣,如果在內地,完全不需要這麼麻煩。”
在紅磡開演唱會已經是歌手最頂級的榮耀了,但是放在內地的話,也就是小打小鬧而已。
反正李大膽是不可能連開十場演唱會的。
“你說的有道理,但香江就這麼個地方了,還是最大的地方了,能怎麼辦呢?不多開幾場,根本不掙錢啊。”唱片公司老總說話了。
如果李大膽只是開一兩場的話,大家都沒得掙啊。
李大膽當然也明白這個道理,所以他很快給出了新的提議。
“要不這樣吧,”
“我每個月就開一場。”
“你們可以把門票的價格往上加狠一點。”
“一萬多人的演唱會,肯定還是會滿座的。”
“我們有句話叫做物以稀為貴嘛,像其他人那樣搞菜市場批發一樣沒有意義。”
“這……”陳建天和老總對望了一眼,心裡頭想著,你丫為了偷懶,不想唱歌想出來的餿主意,居然被你說得如此神聖高雅?
不過這個歪理貌似也可以的,李大膽現在紅得發紫,他確實可以這麼做。
但問題是,每個月開一場,這就是特權了,也打亂了其他人早就安排好的時間啊。
“阿膽,一場太少了,兩場?”
李大膽搖搖頭,還是拒絕了。
“就一場,門票就定在其他人的十倍。相信我,會有人來的。”
李大膽都不帶商量的。
反正他就是最牛逼的搖錢樹,你能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