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狀這事李大戶不能出面。李大戶如果出面,按朝廷律法的迴避原則,李大彪是近親就必須迴避,那就沒法上下其手了。
李大彪也沒想這一件事就能置楊淩於死地,不過是想借機打壓,讓楊淩就此低頭,李家出一口惡氣。
楊淩不知道,他這個無權無勢的刺頭,只因為個人武力值高,就逼得李家這個惡霸焦頭爛額。這也是任何朝代失去對地方的控制力後,一定會會產生的後果。
縣衙裡也是千瘡百孔,就是這麼個賠償案件因為涉及楊家,還是有人去告知了楊博文。
楊博文一看就知道這案件不大,最多就是花些銀子。再捅大也就是私相鬥毆申斥一番。想拘役什麼的,那都不是李大彪能私下做主的。有他從中斡旋,沒什麼大事。
李大彪的能力就是能讓這事立案,他可以代表官府出頭。
楊博平安慰楊淩道:“大爺來信,就是讓你有個心裡準備。這事不大,最多花些銀子,無須擔心。
自古以來窮不與富鬥,民不與官鬥。許多百姓也不管官司大小,原告被告,甚至把“惹上官司了”當做天塌下來的大事。楊淩兩世為人,還是第一次惹上官司,好在這回咱也官府有人。
楊淩回家先和父母打了預防針,避免事到臨頭擔驚受怕。不過楊九夫婦還是緊張起來,在寢食難安中度過了兩天。終於接到衙門傳喚,要求楊淩在八月十四日早晨九點,到新襄縣衙候審。
讓楊淩最不愉快的是還要求證人楊燕到堂。
在楊淩心裡,楊燕還是個孩子。自己保護還來不及,還要牽扯進這個事裡來,這就過分了。
不過轉念一想,審案必然要傳喚人證,也是沒有辦法的事。
楊淩看楊燕聽說要去打官司嚇得臉色蒼白,就安撫楊燕道:“燕兒你不要怕,咱們有理走遍天下,就是去轉一圈的事。案子完結了,我帶你逛縣城,吃最好吃的館子,買最好看的衣服。”
楊淩現在底氣又有了,羅天厚幾人一來,他又有了源頭活水,小金庫又有錢了。這回楊九可沒好意思要。
楊燕本來有些緊張,聽了這話立刻憧憬起來。她長這麼大隻聽說過縣城,可從沒去過。
在她心目裡縣城就是最大的地方。哥哥要領自己到最大的地方了!她畢竟是小孩子心性,開心幸福的感覺一湧了上來,原本的緊張也就淡了。
兒行千里母擔憂,楊淩、楊燕要進城,還是去打官司。蔣蘭滿心害怕,但還是堅持要跟著。
楊九一輩子第一次經歷這樣大事,腿肚子突突。可事關兒子禍福,還是硬著頭皮,也表示要生死一起。
這一下弄得楊淩哭笑不得。
本來一個小案子,弄得大有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回還的意思了。
楊淩自己大可以走著去,多了娘和妹妹,就只好頭晚來到楊博平府上,借一輛馬車。
楊博平當然不會放過結好楊淩的機會,叮囑楊淩道:“明天早起到我這,我也陪你一起去。”
楊淩連忙攔阻道:“就是一件小案子,怎好勞動二爺奔波?”
楊博平搖頭道:“你是我楊家子孫,咱們自己的家事,我怎能不去?”
楊淩勸阻不了,進縣的隊伍就又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