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夥兒還真是想要白吃陳紅梅的饅頭,不過,他們漏算了小孩子。
“阿嬤,我要公雞,好可愛。”
“我要,我要刺蝟。”
“我要小豬。”
七八個小朋友吵著要,幾個大人心煩。
有人尖酸刻薄的說:“真小氣,連一點饅頭都不捨得給孩子們試吃,做什麼生意?”
陳紅梅笑道:“阿姨,瞧你這話說的,要是我給他們吃了,非吵著要買,你們是不是又說是我故意給他們吃,引誘他們不懂事,賺你們的錢。”
有好幾個大媽正要附和,陳紅梅的話嗆得她們是啞口無言。
有的撇嘴嘀咕,還是說陳紅梅小氣。
陳紅梅還是面帶笑容,客氣的說:“阿姨,瞧你說的,這些孩子跟我有什麼關係,給是人情,不給是本分,何來小氣之說。”
她的話堵住了好幾個人的嘴。
可她還是沒有要放過他們,接著說:“你們是孩子的親人,都捨不得為他們花一角錢,憑什麼道德綁架我?”
有人被說得不好意思,加上現今生活水平提高,一角錢對鎮上的居民還是拿得出。
有人買給孩子,其他人也不忍孩子哭鬧跟著買。
買了自然得吃。
吃了一口後,他們像著了魔似的,都在以最快的速度爭搶著。
“我要五個。”
“我要八個。”
“我要十個。”
一個個爭著要買。
遠處傳來老王的聲音,“誰呀,是誰在這裡假借陳紅梅的名義在賣饅頭。”
好幾個人把陳紅梅團團圍住,加上有小孩子亂竄,老王的個子又不高,根本沒辦法看到賣饅頭人的臉。
他看著孩子們手上的饅頭,一隻只小動物,確實可愛,又是單色,不像陳紅梅的作風,頓時眉開眼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