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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埋葬那個他稱之為“父親”的葬禮上,裴踏燕沒有哭。在那個男人頭七過後,裴踏燕揹著一個小小的包,捏著那個和他有直系血緣關係的女人,悄悄給他的紙條,走出村子,走進了城市。
裴踏燕從來沒有向任何人講過,後面的故事,他也拒絕去重新回憶。總之,兩個月後,在那個城市的街頭,多了一個流浪的孩子,沒有多久,這個沒親沒故的孩子,就被“賊頭”看中,用一張芝麻餅誘騙到賊窩,賊頭把半塊肥皂丟進倒了半盆開水的水盆裡,要他用食指和中指,把肥皂從水盆中夾出來,而且動作一定要快,否則手指就會被開水燙傷。
就是在賊頭的教導下,他學會了察顏觀色,他根本不需要懂什麼心理學,掙扎在社會最底層,為了生存,他自然而然擁有了透析人心的本領。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他學會了用笑容面對一切。
在偷竊失手被抓,被失主痛毆時,他會揚著一張笑臉,笑得比任何時候更燦爛;被賊頭丟進小黑屋三天三夜,除了水什麼也得不到,在被人拖出來時,他對著賊頭揚起的第一個表情,依然是笑;他餓了會笑,他疼了會笑,他被人打會笑,他不停的笑,他用笑容面對任何人任何事,因為他清楚的知道,對有些人來說,孩子的眼淚與哀求,非但無法換來同情與憐憫,反而會讓他們更加興致高昂,對著一個孩子傷痕累累的身體,傾倒更多的暴力與傷害。只要他不停的笑,對外界的刺激沒有任何變化,時間長了,那些人自然會覺得無趣,不再理會他這個傻瓜。試問,又有誰喜歡對著一塊石頭拳打腳踢,又有誰會無聊的對著一塊石頭不停吐口水,自說自話沒完沒了?!
那一年,他和乾孃的初次相逢,他才十歲,在偷錢包時被人當場抓住,失主是一個脾氣很壞的中年男人,當場就反反正正連抽了他十幾個耳光,把他打得鼻血飛濺,當胸一腳更把身體瘦弱的他踹得倒飛出四五米遠,重重摔在堅硬的水泥路面上,在面板上磨出一條條血痕。
周圍的人都圍了上來卻沒有人說話,賊頭派出來監視他們這些小偷的監工,更是冷眼旁觀一聲不吭。等到那個中年男人打完了,自然就會離開,在眾目睽睽之下,總不可能把他打死打殘,他的年齡太小,小到了就算當少年犯都不夠資格的程度,他又沒爹沒孃沒親沒朋,孤家寡人一個,就算是把他送進派出所,在批評教育一通之後,也會把他再放出來,然後他在賊頭的安排下,換上一個“地盤”,自然可以繼續重操舊業。
這大概也算是年齡小的“好處”了吧。
中年男人終於發完了火,微微氣喘著離開了,圍觀的人群也慢慢散開,就是在這個時候,裴嫣嫣走到了裴踏燕的面前,將一隻裝滿小籠包的塑膠袋,連同一雙一次性筷子,外加一杯豆漿,一起遞到了裴踏燕的面前。
裴踏燕這一輩子,都不會忘記那一天,忘記在那個晚霞燦爛,天與地之間都蒙上了一層金黃色質感的傍晚,那個叫裴嫣嫣的女人,對著他盈盈一笑,就讓周圍的天地萬物,都失去了光彩,只剩下她依然美麗的致命溫柔。
他接過了食物,他吃得很慢,不是他不餓,而是這樣,他才能在這個女人身邊多呆一會,他慢慢嚼著食物,深深吸著氣,嗅著她身上那股淡淡的清香,感受著她的目光中,那純粹的溫柔與憐惜,他只覺得心神皆醉。
流浪在外這麼多年,不是沒有女人給他食物,但是從來沒有一個人,能象她這樣,笑得這樣純粹而乾淨,她沒有趁機說教,用來彰顯自己的正義和道德,她就是覺得他餓了,才會去偷別人的錢包,所以她去買了小籠包和豆漿,她的初衷就是這麼簡單,簡單的就連一個十歲的孩子,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這個滿臉溫柔笑容的女人,明明在看著他,可是看著看著她的眼神卻漸漸飄忽起來,她明明仍然望著他,可是她的心,卻透過他的臉,不知道落到了誰的身上,而她的目光,也隨之更加柔和起來。
她靜靜的陪在裴踏燕身邊,陪著他吃完了袋子裡的小籠包,喝完了杯子裡的豆漿,當她站起來準備離開時,她的衣角被裴踏燕拽住了。
當年,就算是媽媽離開,裴踏燕都沒有這樣伸手去拽過。迎著裴嫣嫣略略驚詫回望過來的臉,裴踏燕嘴角一咧,對著這個身上散發著好聞氣味,目光更猶如村邊的小溪一樣清澈得一塵不染的女人,露出了一個燦的笑容。
也許就是因為他的笑容太燦爛,太無邪,和他滿身傷痕形成了太過鮮明的對比;也許是一種冥冥中早已註定的緣,看著面前這個明明疼得全身都在輕顫,卻依然對著自己揚起笑臉,拼命將自己最陽光帥氣一面展現出來的男孩,失去了孩子,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家庭,幾乎失去了一切的裴嫣嫣,突然被打動了,在她的大腦做出思考前,她已經再次蹲到了裴踏燕的面前。
“你的爸爸呢?”
“死了。”
“那你的媽媽呢?”
“不要我了。”
這樣的回答,並沒有超出裴嫣嫣的預料,這些在街頭流浪,被人利用當了小偷的孩子,有哪個會有幸福的家庭,又有哪個還會有關心他們的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