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五月初八,六月十一號,對於這個張毅來說,天天龍抬頭。
張毅八點多醒來,發現就老媽一個在客廳拖地。
“爸呢?”
他來到客廳之後問了一句。
“出去了,稀飯弄好了,還想吃啥,我現在給你做。”
放下手裡的活,黃秀就準備去廚房。
“行,隨便攤個雞蛋餅吧。”
本來張毅想說不用麻煩了,出去隨便買點吃的就行。
不過他估計說了之後老媽不開心,畢竟老媽作為一個家庭主婦,每天有人吃她做的飯,對她來說是值得驕傲的事情。
“要不多攤兩個,我吃完了給阿力送點。”
張毅想到了這一茬。
“早就送過了,我跟你爸六點起來就知道他去了網咖,給你爸買包子吃的時候,順手就給他送了點。”
“都是買的早點?那我也去買點吃算了,在家做麻煩。”
“這有啥麻煩的,拌點面的事,比買早點還快。”
“那行。”
其實肯定是買早點方便,不用洗鍋洗碗的,也不用大熱天的在煤氣灶面前流汗,不過她更喜歡讓家人吃她做的飯,那樣會特別有成就感。
可惜家裡有兩個傢伙壓根不懂這些,好不容易逮住一個大兒子,說什麼也不能放過了。
在這期間,張毅則是拿著凌晨列印好的檔案在看。
在列印的時候,他特地查了一下,還真算不上刑事案件,頂多算是民事糾紛。
這也是他之前懶得繼續追究的原因,單純的民事糾紛,純屬浪費時間。
可昨晚李萬和砸了自己之後,他改變了主意,不把那群傢伙打怕,他們還以為自己家好欺負。
手機響了一下,打開啟一看,是陳婧的。
看了一眼,原來是昨晚她回去之後身上跟臉上有點髒,被老媽發現了,今天就被禁足,不允許出門,特地跟張毅說一聲。
張毅懶得回覆,老媽做的雞蛋餅上來之後,就開始大快朵頤起來。
“媽,以後我去中州上大學了,你來給我做飯吃唄,我覺得少了你做的飯,我肯定得瘦。”
他不動聲色的拍了個馬屁。
“行啊,到那邊租個房子,正好阿力也過去,我給你們倆燒飯吃。”
“爸呢?”
“他愛下館子,就讓他天天在外面吃好了。”
這就是不尊重媳婦做飯成果的代價。
“要不咱家搬到中州去吧,把縣城兩套房賣掉,差不多能在中州買一套。”
這才是他的目的。
“哪有你說的那麼容易,不說那些親戚,你爸的生意都在縣城,到了外地,怎麼生活?”
這麼多年下來,張萬里在整個縣城擁有的人脈已經十分廣,也就是這些人脈,才給他帶來大量生意,去了別的地方,所有事都得從頭開始。
張毅也知道,目前來看,這些都不現實,只是故意試探一下二老的口風。
飯後,他就拿著列印的兩份資料直接去了法院。
這種民事糾紛,報警的結果也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