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不過兩年的光景,萬燕VCD在血雨腥風的行業競爭中為他人做了嫁衣,市場佔有率萎縮至3%,一度“賣身”美菱,脫身後又負重南下,無可避免地走向衰敗。
區區兩年光景,就從“先驅”驟變“先烈”,萬燕到底經歷了什麼?
上面的干預、資金的匱乏、夥伴的反目、經驗的缺失,這些都是失敗的原因,但是······
最為關鍵的一點,還是因為沒有為自己的首創發明申請整機專利,面對眾多品牌的低價競爭,萬燕逐漸失去優勢,但這個品牌所締造的輝煌,已成為家電行業濃墨重彩的歷史。
本來VCD一研製出來,就應該申請專利,甚至多國專利。
那樣的話,中國市場,甚至世界市場將完全處於在自己的掌握之中,如果申請發明專利,保護期至少將到2013年。
如果找有經驗的專利代理人代理,深入挖掘,其權利保護範圍還可延伸到後來的DVD,如若那樣,萬燕公司是什麼情景?
然而,一失足成千古成千古恨,萬燕公司並沒有拿起專利的武器,產品就匆忙上市了。
第一批出VCD機1000臺,結果國內各家電企業紛紛解剖仿製,一分錢未投入的仿製者反而坐收了漁利,隨之而來的是市場價格戰。
然而,仿製者也好景不長,到了1996年,就被後來者居上的國外DVD趕出了市場。
隨之而來的是仿製VCD的企業又紛紛仿製DVD,萬燕公司忽略了智慧財產權,也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易青當然不會那麼傻,專利這玩意兒,現在的國人不重視,他可不會不重視,產品剛研發出來,他就立刻請了人在各國申請了專利。
而這個VCD,就是易青的殺手鐧!
以前在錄影帶時期,盜版影視的非常少,因為成本上完全不划算,但是進入CD時代,那可就簡單多了。
好萊塢大片不是要進來嘛?
好!
請便,你今天上映,明天盜版就能在香江市場上出貨,不但香江這邊,寶島,東南亞,甚至盜版光碟能直接賣到歐美地區。
當然,易青可是正經的生意人,這種事,他可不會做,不是還有向家嗎?
這麼好的賺錢機會,可比刀光劍影的去砍人簡單多了。
易青甚至都不用自己出面,讓陳養正透過向十認識一下向家的那位四眼龍,然後,這件事就成了。
當然,向家想要得到這份生意也是有代價的,國產片不準在華語圈子裡賣盜版。
別的人如果對著四眼龍說這話,那位向家的掌門人或許當放屁,但是,有了向十背書,四眼龍也知道橙天娛樂背後的大老闆有著怎樣的背景。
反正,盜版好萊塢商業大片,已經足以讓他賺翻了。
可以說,易青開啟了這個潘多拉的魔盒,但是,在坑了好萊塢片商一道之後,又迅速的將這個魔盒給關上了。
或許,經過這件事,前世盜版滿天飛的情況,也能得到不小的改變呢!
總之,易青都已經把事情做到這個份上了,現在莫名其妙的跳出來一位羅賓遜先生,就想要將局面反轉?
他怕不是想桃子吧!
真以為這裡還是英國佬的天下?
那就見了面,讓他知道知道,香江的娛樂圈,到底誰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