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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元辰接過筆記本,略略一翻,沉吟問:“這和你離開的事有關嗎?”
“對。”朱莎模仿著原主的語氣,執著地問,“殿下眼熟嗎?”
趙元辰平靜地笑了笑:“我不太記得了。”
這個答案在朱莎的預備選項之中,她馬上紅了眼睛,一字一頓地問:“真的不記得了?”
“是的。”趙元辰合上本子,靜靜地注視著她,“你問這個做什麼?”
問這個做什麼?朱莎心裡冷笑,為原主感到不值。要知道,追根究底,逃婚的源頭,就在這本筆記本上——很多年前,少女時代的朱莎趁著暑假,在身為當世大儒的外公家裡學習古地球文化,這個紫色的筆記本是地球時代的古董,被外公贈予她學習使用。
她非常珍惜,每天學習時都用來做筆記,很快寫滿了大半本。可是有一天,她因急事匆忙離開,不小心把筆記本遺落在了外公家的藏書閣裡,次日拿回來後,卻發現裡面寫錯的地方被人糾正了。
端正的字跡寫在她的筆記旁邊,寥寥數語,卻顯出對古地球文化的精通。她心中不服,特地查閱了資料,結果發現對方是對的,她錯了。
她不甘心,靈機一動,尋了幾個自認為特別難的問題記下,再一次“遺落”了筆記本。
第二天,錯誤的地方又被人改回來了。
這下她是真的好奇了起來,想知道是誰這麼厲害,可能是出於少女的直覺,她覺得寫出那筆字的人不會是個女孩子。
她猜對了。
那天,她故技重施,把本子落在原地,人卻躲在窗戶下面,想要揪出這個神秘兮兮的家夥來。
等啊等,一直等到了黃昏,天色變暗,紅日西斜,她躲得雙腿痠軟,才看見有個人影從側門進來,依稀是個少年。
她的心高高懸起,鉛灌似的腿失去了知覺,竟然不覺得難受了,只有視線牢牢追隨著他,看他把帶來的書放回了書架上,而後又拿了幾本新書。待路過書桌時,他停下腳步看了會兒。
霎時間,心跳到了喉嚨口。
他拿起桌上的鋼筆,低頭在本子上寫了幾段話。
窗戶的角度看不清長相,卻見身形清瘦頎長,裸露在襯衫外的手修長好看。朱莎頓時耳朵發燙,面頰火辣,想也不想就提起裙子,想進門裡逮他個正著。
誰料事情太巧,母親來尋她:“莎莎,你躲在窗下幹什麼?”
她驚得跳起來,面紅耳赤,支支吾吾地找了個藉口:“我耳環掉了,在找呢。”
“掉了就掉了吧。”母親沒有起疑,“我們該回去了。”
她口中敷衍著:“等等,我馬上就來。”說著,忍不住朝藏書閣裡望了眼。
他不見了。
朱莎恍然若失。
而後,遺落的本子裡再也沒有了別人的字跡。
若是年歲再小些,指不定夏天結束了,也就會把這個小插曲忘到腦後。可那時的朱莎十四五歲,堪堪是情竇初開的年紀。
不過驚鴻一瞥,卻念念不忘。
想象他的眉眼,想象他低頭寫字的樣子,想象他的一切……就好像是薩爾茨堡的樹枝,在她的幻想中結出了晶瑩的鑽石。
這是她的初戀,雖然無疾而終。
很多年後,她見到了太子殿下,同意成為了他的妻子,故事本該這麼結束,或者說開始。可是,結婚前幾天,她一直以來的追求者,外交部長的兒子戴睿恪,送了她一本筆記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