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豐四年、五年、六年,連年新高。
元豐七年,更是冠絕天下,成為大宋二十四路轉運使司之首!
而且,在做出這樣超絕成績的同時,吳居厚和他的京東都轉運使系統,還在同時負擔了整個河東路的保甲獎賞、陝西路的弓手獎賞,以及包括河東、河北的保馬法買馬費用以及一部分的鄜延路、環慶路的軍民賞賜。
這是大宋和珅啊!
趙煦的父皇能不喜歡嗎?
那吳居厚怎麼做到的?
簡單,就兩個字:倍克。
理解不了的話,那用現代的話說就是:層層加碼!
就如李定的調查報告上面所說。
趙煦的父皇,去年二月下令讓吳居厚在京東路、京東西路推行他和他的得力干將霍翔主張的保甲保馬法。
原本天子旨意,給京東路定下了十年,京東西路十五年的期限。
在同時,還按照吳居厚的建議,免除了京東路、京東西路百姓七項負擔。
此外,每匹馬還給養馬的保甲戶十千作為費用。
正常來說,要是這樣的話,百姓說不定不會吃太大虧。
哪怕吃虧了,捏著鼻子也可以忍。
畢竟,朝廷給他們養的馬,是允許他們自己使用的——只是禁止出本路轄區。
可問題是,若是這樣,怎麼顯得出吳居厚的手段?又怎麼能出成績呢?
所以,吳居厚反手一個超級加倍,把任務分配給負責京東路和京東西路保甲保馬法的霍翔和呂公雅。
京東路八年,京東西路十二年啊!
霍翔和呂公雅回去後,當然也是有樣學樣,反手又是一個超級加倍。
六年、十年啊!
下面的人再推廣時,又怎麼會按照上司的意思來?
五年,七年啊!
互相競賽,相互比賽了。
這樣一來,保馬戶如何受得了?
馬駒子都還沒有來得及下,他們就得還馬了!
一匹馬市價多少錢?
官府說是二十七千,但傻子都知道,市價肯定要高於這個價格。
所以,這所謂的保甲保馬法,就是一個壓榨民財的政策。
根本不是為了養馬。
而是為了從百姓手裡搶走他們辛辛苦苦攢下來的財富!
也就是這個政策去年才開始推行,不然的話,矛盾累積下,京東路和京東西路恐怕要出陳勝吳廣。
不對!
趙煦想起了在現代看過的史料。
他知道,陳勝吳廣,應該馬上就要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