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臨(孫紹)張文瓘(兄文琮從弟文收)徐有功
唐臨,京兆長安人,周內史瑾孫也。其先自北海徙關中。伯父令則,開皇末
為左庶子,坐諂事太子勇誅死。臨少與兄皎俱有令名。武德初,隱太子總兵東征,
臨詣軍獻平王世充之策,太子引直典書坊,尋授右衛率府鎧曹參軍。宮殿廢,出
為萬泉丞。縣有輕囚十數人,會春暮時雨,臨白令請出之,令不許。臨曰:“明
公若有所疑,臨請自當其罪。”令因請假,臨召囚悉令歸家耕種,與之約,令歸
系所。囚等皆感恩貸,至時畢集詣獄,臨因是知名。
再遷侍御史,奉使嶺外,按交州刺史李道彥等申叩冤系三千餘人。累轉黃門
侍郎,加銀青光祿大夫。儉薄寡慾,不治第宅,服用簡素,寬於待物。嘗欲弔喪,
令家童自歸家取白衫,家僮誤將餘衣,懼未敢進。臨察知之,使召謂曰:“今日
氣逆,不宜哀泣,向取白衫,且止之也。”又嘗令人煮藥,失制。潛知其故,謂
曰:“陰暗不宜服藥,宜即棄之。”竟不揚言其過,其寬恕如此。
高宗即位,檢校吏部侍郎。其年,遷大理卿。高宗嘗問臨在獄繫囚之數,臨
對詔稱旨。帝喜曰:“朕昔在東宮,卿已事朕,朕承大位,卿又居近職,以疇昔
相委,故授卿此任。然為國之要,在於刑法,法急則人殘,法寬則失罪,務令折
中,稱朕意焉。”高宗又嘗親錄死囚,前卿所斷者號叫稱冤,臨所入者獨無言。
帝怪問狀,囚曰:“罪實自犯,唐卿所斷,既非冤濫,所以絕意耳。”帝嘆息良
久曰:“為獄者不當如此耶!”
永徽元年,為御史大夫。明年,華州刺史蕭齡之以前任廣州都督贓事發,制
付群官集議。及議奏,帝怒,令於朝堂處置。臨奏曰:
臣聞國家大典,在於賞刑,古先聖王,惟刑是釁。《虞書》曰:“罪疑惟輕,
功疑惟重,與其殺弗辜,寧失弗經。”《周禮》:“刑平國用中典,刑亂國用重
典。”天下太平,應用堯、舜之典。比來有司多行重法,敘勳必須刻削,論罪務
從重科,非是憎惡前人,止欲自為身計。今議蕭齡之事,有輕有重,重者流死,
輕者請除名。以齡之受委大藩,贓罪狼籍,原情取事,死有餘辜。然既遣詳議,
終須近法。竊惟議事群官,未盡識議刑本意。律有八議,並依《周禮》舊文,矜
其異於眾臣,所以特製議法。禮:王族刑于隱者,所以議親;刑不上大夫,所以
議貴。知重其親貴,議欲緩刑,非為嫉其賢能,謀致深法。今既許議,而加重刑,
是與堯、舜相反,不可為萬代法。
高宗從其奏,齡之竟得流於嶺外。
尋遷刑部尚書,加金紫光祿大夫,復歷兵部、度支、吏部三尚書。顯慶四年,
坐事,貶為潮州刺史。卒官,年六十。所撰《冥報記》二卷,大行於世。
兄皎,武德初為秦府記室,從太宗征討,專掌書檄,深見親待。貞觀中,累
轉吏部侍郎。先是,選集無限,隨到補職,時漸太平,選人稍眾,皎始請以冬初
一時大集,終季春而畢,至今行之。歷遷益州長史。卒,贈太常卿。
子之奇,調露中為給事中,坐嘗為章懷太子僚屬徙邊。文明元年,起為括蒼
令,與徐敬業作亂伏誅。
臨孫紹,博學,善《三禮》。神龍中為太常博士。景龍二年,韋庶人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