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千帆關閉窗戶,拉上窗簾。
他沒有開燈。
摸黑脫下外衣,將外衣先塞進床下,將韋伯萊斯考託手槍放在床頭,自己躺在床上思考。
去馬思南路見彭與鷗是緊急情況下的臨時決定。
他本意是和上次一般,神不知鬼不覺的將情報交於王鈞,由王鈞呈送彭與鷗。
卻是沒想到碰到了黨務調查處秘密抓捕王鈞等人。
這完全是突發狀況,他不能夠眼睜睜的看著王鈞等人被抓捕,只能驟然出手。
因為程千帆知道王鈞的身份,一旦王鈞被敵人抓捕,還沒有從去歲年末的大搜捕中緩過勁來的上海紅黨將會面臨新一輪危機。
這無關於王鈞是否能堅貞不屈、忠於紅色,按照組織紀律,一旦王鈞這樣級別的領導被捕,整個上海紅黨高層都要轉移。
程千帆必須出手。
出手救人的是紅黨特科之陳州,理論上來說,特科成員有保護紅黨中高層領導的義務,故而由特科陳州出手救援王鈞,從程式上來說並不算違反組織紀律。
救出王鈞等人後,他本來是打算按照原計劃將情報交於王鈞,在最後時刻程千帆果斷放棄了這個決定,那種情況下,這種行為是不可取的。
他可以讓彭與鷗‘猜到’星火和救王鈞之人是同一人,但是,不能讓王鈞知道,以王鈞的級別,有些秘密不能接觸到。
無論是陳州還是火苗的身份,都是中央特科之絕密。
任何哪怕有一絲暴露此身份的行為,都要竭力避免。
此外,他無法確保王鈞等人離開後,能夠最終安全脫險,這種情況下,讓王鈞帶著情報離開是極大之冒險舉動。
故而,他救了王鈞等人後,只能深夜緊急拜訪彭與鷗。
彭與鷗是上海紅黨高官,級別足夠。
在某種情況下,程千帆傳訊於彭與鷗,屬於可以解釋之便宜行事。
此次‘碰頭’,彭與鷗定然會有多種揣測,他會‘猜到’星火同志和救了王鈞的同志是同一人。
這不是程千帆違反組織紀律告知的,是彭與鷗猜到的。
這也是無奈之下的變通。
紀律是死的,人是活的。
當然,涉及到原則問題,必須嚴格遵守組織紀律!
彭與鷗只知道他是‘錢興火’,是星火同志,同時身手不俗。
彭與鷗並不知道他就是‘火苗’,更不知道他就是‘陳州’。
彭與鷗甚至根本不知道‘火苗’這個代號。
彭與鷗知道大名鼎鼎之特科的陳州同志,但是,他不知道救了王鈞的‘錢興火’就是陳州。
更不知道,法租界中央巡捕房第三巡準副巡長程千帆暨國府特務處上海區特別潛伏組組長程千帆上尉就是‘火苗’同志、也是陳州同志!
幾乎沒人會想到‘火苗’和陳州竟然是同一個人。
這也正是竹林同志的神來之筆。
程千帆的代號和身份依然是嚴格保密的。
故而,嚴格來說,他並沒有違反組織紀律。
此時此刻,在馬思南路,彭與鷗的家中。
彭與鷗反覆看,反覆琢磨‘星火’同志留下的情報,表情連連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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