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總編。”另外一個年輕人答應著。
“總編——”平頭年輕人急了。
總編看了他一眼,推了推鏡框,“韓林,這種幫派之間的廝殺,打打殺殺的,報道多了會教壞小孩子,報館要注意。”
……
對於哪些事情可以見報,哪些事情不能見報,上海灘的報館有不成文的規定。
其中幫派之間的廝殺,有的可以見報,有的則是決然不能見報的。
譬如說小程總和那位張老闆之間,這種幾乎是刺刀見紅的‘爭執’:
邵二是張笑林直接公開表示要保的人。
小程總的做法頗詭異,似是給了張笑林面子,沒有在生日宴會前動手,但是,隨後這種當街處決的做法,更過分,簡直好比是公開抽張笑林的臉!
不是用手抽臉的,是用的鞭子!
鐵鞭子!
這件事是萬萬不能見報的。
若是見報了,先不說小程總這邊會如何報復,丟了臉的張老闆會非常憤怒。
說白了,無論是小程總還是張老闆,報館都惹不起。
這兩人,都是真的敢動手殺人的主。
最重要的是,若是別的事情,倘若是程千帆做了什麼天怒人怨的事情,他們不報道會良心不安,也許有的報館會不懼危險選擇將事情見報。
但是,程千帆和張笑林卯上了——這兩個是什麼人?
程千帆是法租界中央巡捕房副總巡長,欺壓百姓、吃拿卡要,毀家破門,貪財好色,陰狠手辣。
張笑林呢?
張老闆是上海灘著名的流氓大亨,特別是他現在的身份,此人現在是亞洲和平促進會的會長,帶著一幫子徒子徒孫,橫行鄉里,為日軍掠奪物資,欺壓、殺害百姓,可以說,張笑林是上海灘目前頂頂數得著的幾個大漢奸之一!
而被小程總幹掉的這個邵二是什麼人?
此人是張笑林的愛將,是手上沾滿老百姓的鮮血的鐵桿漢奸。
關於邵二,報館比普通市民瞭解的更多,此人這些日子帶領人馬在上海鄉下‘採購’糧食、布匹等物資,支援日軍。
說是‘採購’,實際上幾乎等於是明搶。
寶山那邊有一戶商家死活不願意將自家貨物賤價賣給邵二。
要知道,邵二隻願意以市價的一成來收購這批棉布。
後來,這家商戶家中半夜失火,全家八口人全部被燒死,其中還包括一個身懷六甲的孕婦和三個孩童。
大道市政府警察局稽查此案,最終得出的結論是:商戶家中燒飯不小心,以至於引燃了房屋!
真是何其荒謬!
人世間之大恐怖,莫過於此!
此時此刻,總編看著身中多槍,又被汽油燒的邵二,心中在腹誹程千帆此人兇殘、猖狂至極的同時,其實更多了幾分快意!
這種人死了就死了,難道還為他鳴不平不成?
甚至可以說,這是要放鞭炮的!
狗咬狗一嘴毛!
真乃大快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