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上能用的人已經全部派了出去,可還是不夠用。跟隨顏子卿的顏氏子弟一個不留,全丟了出去,不夠;家中但凡能認字、理事的低階管事,全派了出去,不夠;顏紹敬等人手裡的管家、師爺全派了出去,還是不夠用。這群人以前大多奉命行事,沒有任何從政經驗,一下子去管理成百上千的災民,手忙腳亂都是好的,不出問題已經是能力爆炸的表現。
至於說狼嚎、棘奴和騎兵親衛們,暫時是沒法用的,漢話都說不順溜,長著一張胡人的臉,怎麼去管理災民。能砍人的人用不了,能救人的人沒處找,這是顏子卿的困境。
但時間是不會等人的。若不能在十一月底之前把冬小麥全部播種下去,來年上半年沒有收成,災民就要白養一年,這是誰都難以承受的。而且南部幾縣災民越聚越多,漸有破十萬勢頭,三叔的來信一封比一封急,催促顏子卿趕緊想辦法,甚至在信的末尾建議顏子卿,實在沒辦法,乾脆派官兵來趕走了事,省的惹上麻煩。
“產量大的農作物有哪些,適合在什麼樣的土地上耕種?”顏子卿別無他法,只能拉著二叔一起想辦法。
“木薯、紅薯、土豆、玉米,除了木薯這些都是最近幾十年番邦傳進大漢的。產量都不錯,下田也能種,不過你可想好了?”顏紹恭對侄兒心善、愛民的做法佩服卻並不贊同。仔細把各種作物利弊一一說來,讓顏子卿選擇。
“木薯多年生藤本植物,任何土地都能種,產量巨大,但味道和木渣一般,且有輕微毒素,必須和其他糧食一起伴食才能下嚥,豬都不吃,人更不能多吃,畝產八石上下。”
“紅薯、土豆下田能種,產量巨大,但不能儲存,三月之後就變質,不能多種,畝產七石上下。”
“玉米、高粱下田能種,且耐乾旱,但產量不太大就五石上下,還不能輪作,來年要歇田。”
這個時代沒有化肥、沒有良種、沒有科學的育苗、雜交、授粉、防蟲技術,所有種植行為基本都靠天吃飯,所以產量比起另一個時空差了不是一點半點。
而且按照顏紹恭說法,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一條鞭法實行以後,官府所有稅賦都折算成銀兩,即便是下田,只要種上東西就要交稅。而以上作物是賣不起價的,真要僱農民來種植這些東西,不光不能賺錢,反而要賠錢。
“一條鞭法沒有實施前,不少平民在田間地頭、下田土坡也種上一些,能彌補家中口糧。現如今,哪敢在官府劃定的地頭種這些雜糧?種上以後就要交稅,糧食折賣成銀兩,幾項稅銀一繳,全年白乾!遇上災年那是要家破人亡的!下田種這些東西,還不如拋荒!”顏紹恭嘆口氣,“都是變法維新造的孽呀!”
全推到變法維新頭上,顏子卿不承認。每一項法令的實施,自然有好有壞,要看如何去發揮長處、減少損失。
“一石稻米能賣兩貫錢,還能有點賺頭;一石玉米能賣一貫半,一石紅薯、土豆只能賣半貫,下田去種這些根本沒賺頭,種的多賠得多,沒有災荒還好點,一旦有個水、旱、蟲災什麼的,血本無歸,你可想好了!……”
“我想好了!”顏子卿拿出一張契約遞給蘇和仲。
契約上註明:和顏家立契者,交七留三;所有官府稅賦由顏家負責。什麼意思?顏家不逼迫立契者籤賣身條約成為顏家家奴,只是以佃戶形式進入顏家;所有種植收入所得顏家得七成,佃戶得三成;佃戶所有稅賦由顏家負責。
這張契約在另一個時空的後世者看來,無比苛刻。七三開,佃戶忙活一年下來,還能剩下些什麼!?
但在蘇和仲眼中,這張契約仁慈得令人難以置信。
顏家負責稅賦——這條一旦寫上去,意味著不管旱澇,所有風險都由顏家承擔。即便只留下三成收入,即便種植的只是下田,但只要種上玉米、土豆這樣的高產作物,只要不遇到大災,三畝地就能收入七石食物,再上山挖點,下水撈點,十畝地就能養活一家三口。所有簽約百姓都不會虧,虧的只有顏家。
按大漢律,上田是按三石糧上交什一稅,一畝上田就是六錢銀子;中田兩石,四錢銀子;下田一石,兩錢銀子。顏子卿的十萬畝勳田,不算人頭,一年稅賦就是四萬兩銀子。這些只是田稅,人頭稅和役稅另算,若全由顏家來繳,蘇和仲實在看不出顏子卿還有何賺頭?
“賢侄,你這麼做,圖什麼?”蘇和仲不相信顏子卿是個蠢貨,看不出這張契約的得失所在;也不相信這世上有那麼大的空子,等著顏子卿去鑽,能撿到便宜。有這麼大的便宜,各大世家早佔去了,還能等到顏子卿去立契約。若顏子卿讓災民全部簽訂賣身契,多上一堆“免費”奴僕,倒也想的通,可如今這麼做,能得什麼好處?“為何不籤奴契?”
“人,生而為人,並非為奴!我見到的那些人,他們日日辛勤勞作,整日躬身田間卻因一場戰亂家破人亡,如此善良的人,不該為奴”
顏子卿想起逝去的方鳴石,“先師能為百姓、士卒販賣軍馬,百死不悔;我只是立一份良心契約!”
“可是,這樣的契約,沒法長久啊!”蘇和仲不是愚鈍之輩、更不是不懂俗物的蠢夫,他覺得有必要把其中厲害講清楚,讓自己師侄好生考慮,免得將來騎虎難下。
“也許吧!——”顏子卿沉默片刻,“可即便能有一口吃的,能多活一年,也是好的!”
兩人都陷入沉默……
“那需要老夫做什麼?”
“買地!”如今已經有了十萬人,人數還在不斷增多,只有更多地才能養活更多人。
“可買的越多,將來賠的越多!”
“將來的事,將來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