誒,班長你背誦起《禁止男女生親密接觸100條》的具體內容了啊,是希望我逐條回答,以證明我和熊瑤月是清白無辜的嗎。
我如同法庭證人一般舉起右手,“除了掰腕子以外,我沒有跟維尼手拉手過。”
透過溪水的反射,檢視到我宣誓的動作和臉上的表情以後,班長不做停留地繼續問:
“第二條,男女生不得互寫情書,你們有遵守嗎。”
以一種“我詢問是為了班級的榮譽,不要誤會了”的語氣。
“你覺得我和維尼,有誰像是會寫情書的人嗎。”
班長點頭表示“說的也是”,但是立刻又繼續道:
“第三條,男女生不得互贈有特殊意義的禮物……”
“我只給維尼買過冰激凌,是為了感謝她體育課上幫我履行職責……”
“第四條,男女生不得在節假日逛公園、逛遊樂場,做出類似約會的活動……”
我的右手仍然在半空中舉著,“我從來沒有跟維尼約會過。”
班長完全不嫌累,居然一條也不省略,就這麼逐條問下去了,好像是在玩什麼有趣的遊戲似的。
隨著我一條條地回答“沒有”“不會”,班長的語調似乎越來越輕鬆,甚至有的時候還會故意托起長聲。
話說,為什麼會有一點,原配審問丈夫是否在外頭有小三,那樣的錯覺啊。
我答得口乾舌燥,終於迎來了里程碑般的第五十條。
“男女生不得在校內校外,以任何理由唇與唇相接觸,否則通知家長,全校批評……”
說到一半,班長說不下去了,藉助溪水的反射,我看到了她染成緋紅色的、包含了羞慚和甜蜜的臉,美得驚人。
聰明如班長,竟然也會忘記簡單的物理原理:既然你能透過溪水看見我的臉,那我同樣能透過溪水,看見你的臉啊。
班長一定是回憶起了,因為要給我拔額間的一根白頭髮,我們兩個不小心接吻的事情吧。
身為一班之長,將《禁止男女生親密接觸100條》倒背如流的人,知法犯法,明知故犯啊,再往後念,到了“禁止開房”這一條,班長又該想起來跟我開過房啊。
不但開過房,還抱在一起睡過覺啊,(雖然是兩次分別發生的事教導主任案頭的《禁止男女生親密接觸100條》手抄版本,流出了血淚啊。
“班長,你別問了。”我大聲說,“總之我和你做過的事情,我和維尼都沒做過。”
“宮彩彩話沒說清楚,讓你誤會了而已。”
班長陷入了短暫的沉默,我這邊也是。
其實宮彩彩想說的,是我和小芹有“姦情”,而熊瑤月與我合起夥來,矇蔽班長吧。
但是此時向班長招認我和小芹的彆扭關係,又覺得有點不太甘心。
明明班長都已經不小心聽到過老爸和任阿姨的談話,知道我和小芹可能會有一個共同的弟弟(或妹妹),所以我們兩個人也順理成章會成為兄妹了。
把義妹變成女朋友,是不是有點不符合慣例常俗啊,就好像郭德綱作打油詩諷刺飛昇的北京電視臺臺長一樣,是不是會遭到北京電視臺的無數熱心觀眾,一致譴責啊。
還有我和小芹共同的弟弟(妹妹),到時候會不會被扭曲人生觀,覺得兄妹結婚是很正常的事情啊。
啊,好煩,先不管了,先把有關熊瑤月的誤會向班長解釋清楚好了。